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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6家银行,将因为合并而解散

时间:2024-06-25 20:16        阅读量 91

2024年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辽宁农商行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商行等省内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

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被合并后,将完成法人机构终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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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家机构被合并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文,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岫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国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

监管指出,辽宁农商银行承接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辽宁农商银行应就分支机构更名事项向所在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报告,完成金融许可证变更。辽宁农商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批复的具体日期是2024年6月19日。

依据上述批文,这也意味着辽宁省内36家农商行、村镇银行一夜之间失去了独立法人地位,成为辽宁农商银行的下属分支机构。

资料显示,辽宁农商银行注册资本金207亿元人民币,其前身由辽宁农信联合改制而来,开业时间不足一年。

2023年8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筹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沈阳农商行与30家省内未完成农商银行改制的农村信用联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农商行,机构名称规范为“辽宁农商行”。

2023年9月18日,辽宁农商银行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开业批复,取得金融许可证。9月19日,取得营业执照,辽宁农商银行应运而生。原沈阳农商银行和30家农信联社依法终止,相关业务由辽宁农商银行全面承接。新组建的辽宁农商银行是全国首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内设25个部门,下辖总行营业部和27家一级支行,833个营业网点。

而此次吸收合并的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中,25家为农商银行,11家为村镇银行,意味着辽宁农商行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并纳入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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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银行


被吸收合并已成常态


2024年6月15日,民生银行公告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通化监管分局批复同意该行收购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受让其他股东持有的该村镇银行股份,并设立民生银行梅河口支行。

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发文称,鉴于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商行收购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同意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因被合并而解散,其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商行依法承继。

这是年内监管发布的第二份村镇银行获批解散的公告。5月31日,监管网站披露,鉴于恒丰银行收购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同意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因被合并而解散。

4月2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复同意广东南粤银行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

4月9日,新疆银行获批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并承接库尔勒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新疆银行应督促库尔勒银行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

4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批复同意陕西秦农农商银行吸收合并陕西蓝田农商银行、陕西周至农商银行,并承继两家银行债权、债务。秦农农商银行应督促陕西蓝田农商银行、陕西周至农商银行完成解散相关事宜。

从政策层面来看,5月下旬,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党支部在《统筹推进改革化险 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中表示,加快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减少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数量和层级,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重塑经营机制,促进风险持续收敛。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国共有农信机构(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2129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607家、农村合作银行23家、农村信用社499家。此外,截至2023年末,全国村镇银行数量为1636家。

来源:网络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