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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还是敲诈?聊一聊那些“灰色操作”!

时间:2024-12-26 23:43        阅读量 34

最近听朋友说起一件事,让我不禁感叹一些“神操作”的出圈方式:某些平台,打着“服务企业”的旗号,搞起了一些说不上光明正大的“灰色业务”。


事情是这样的——

一些企业在某些互联网运营平台上突然发现自己的名字被拉进了所谓的“警示名单”。这个“警示名单”,说得玄乎,似乎在提醒用户注意风险,可从流程到公信力你细看就知道,这些平台并不是官方机构,也没有法律赋予的监管权力。更让人疑惑的是,这些被“警示”的企业,有些甚至根本不是这些平台的客户,却被强行挂上了“警示栏”。企业想要摆脱这个“警示”,往往需要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才能从名单中撤下。


朋友告诉我,某企业为了“洗白”,支付了一笔3万块钱的“服务费”,这才成功从名单中撤下。为了让我信服,朋友甚至特地给我看了转账凭证。你说一个连监管资质都没有的互联网平台,有什么权利发布这种名单,又有什么资格向企业收费?更荒谬的是,不交钱就继续保持警示,是不是明摆着拿这种“灰名单”压人?




平台背后的逻辑:真的能警示风险?


我们先来剖析一下这种“警示名单”存在的价值。根据一般理解,公众警示通常是一些有权威背书的信用信息,比如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者行政机关公示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这些都有来源、有依据,甚至可以追溯或复核。


而这些私营平台又是什么情况?


实际上,很多发布这种“警示”的平台,仅仅是抓住公众担忧“风险”的心理。毕竟,作为普通消费者或者合作伙伴,看到一家企业“挂在”某个黑榜名单,心里总会有一丝不信任,这无形中就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负担。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或者消除可能的误解,往往只能“破财消灾”。而这些平台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博弈,把自己包装成了“中介兼法官”的角色。


但问题在于:这些平台的警示发布机制,透明吗?合理吗?有任何依据吗?它的来源是否合法?更进一步,作为一家普通的私营企业,它有能力、有资质做这些事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更重要的是,这些平台并非以“撤销警示名单”为主要业务,而是以其他服务为主业。通过这种“灰色操作”来牟利,短期内或许能赚到一些钱,但从长远来看,这种行为无疑是在透支平台的信誉。企业信任是平台赖以生存的根基,若因这种操作引发法律纠纷或舆论危机,最终只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侵犯商誉与敲诈勒索:法律角度的分析。


从法律角度看,这种行为更大的问题在于对企业商誉的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法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法人的名誉。将企业强行挂在“警示名单”上,尤其是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或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显然会对企业的商誉造成直接损害。


这种行为不仅可能误导公众和潜在合作伙伴,还可能对企业的商业信用、市场竞争力造成实质性影响。更荒谬的是,这些平台既没有执法权,也没有调查权,却以“警示”的名义对企业进行公开标注,实际上已经越界行使了本不属于它们的权力。


此外,从刑法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还涉嫌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仔细分析这些平台的操作逻辑,将企业名录“挂在警示名单”上,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威胁——不付费就让企业一直处于不利的舆论境地,影响企业的商业信用甚至合作关系。从结果来看,平台通过这种方式迫使企业支付费用,符合“非法占有财物”的特征。


当然,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还需要结合具体证据来判断。例如,平台是否明确告知企业,只有支付费用才能撤销名单?警示名单是否有事实依据?如果这些证据确凿,平台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


企业若因此遭受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平台的责任,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同时,若平台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企业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些灰色操作,暴露了什么?


说到底,这种以“警示名单”为包装的灰色行为,用一句通俗的话形容就是:自己给自己加戏,真把自己当监管部门了。这暴露出当前某些互联网服务平台对法律和伦理边界的无视,也折射了企业在舆论和信用保护层面仍然过度脆弱。


对于平台,这种缺乏依据的行为,不仅违法,也注定走不出阳光下那条路。而企业面对这种操作,除了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同时也需要对平台的合法性、资质等问题提前深入审查。更进一步,行业监管部门也有必要对这类现象加以规范,防止更多企业和公众权益受到侵害。


结语:一句劝告,莫把法律当儿戏!


对于那些靠“灰色操作”生财的平台,我只能说一句:法律绝不是纸老虎。这种行为看似精妙无缝,实际上早已踩在法律的红线上。哪天风吹草动,一场维权的风暴可能就会席卷!


最后,与其在灰色地带蒙眼狂奔,不如回归正道,好好用合法经营去服务客户,这才是长久之计。把权利看得太大,把法律玩得太轻的人,终究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北子

来源:网络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