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票真的是洪水野兽吗?
时间:2024-05-29 19:27 阅读量 107
很多“科普”小贴士都在向大家宣传一种商票很可怕的感觉,什么商票能不能收啊,收了之后能不能贴现啊,有什么风险啊,整得人还没看呢就心里拔凉拔凉的。如果商票会说话一定会大喊:冤啊!!那么多法律约束着呢!
那么什么错误行为会影响自己的正当权益呢?
【一、非基于真实交易而取得票据】
《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简而言之,一个票据的诞生必定伴随着一个真实的交易背景,注意,法律中写的是“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但也存在例外的情况,比如说,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无偿取得票据。
【二、未提示付款而直接行使票据追索权】
追索权: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不获付款或到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
假如持票人没有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而直接向背书人等票据前手行使追索权的,那么由于持票人不能出示票据已被承兑人拒付的证明,背书人等票据前手有权拒绝付款。但是,这里的票据前手并不包括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此,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有义务向持票人付款。
商票以企业自身信用和自身经营实力为依托开展支付结算。通过商票进行结算,可以降低企业现金需求,优化财务报表结构,大幅提升支付结算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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