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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如何识别融资性贸易

时间:2024-08-27 07:21        阅读量 10

在现代商业交易中,融资性贸易是一种被广泛应用的融资方式,尤其在企业资金紧张时。买卖型融资性贸易更是其中较为复杂且难以识别的一种类型。虽然其形式上看似货物买卖,但其本质却往往是为了实现资金的融通。因此,司法实践中如何识别这种交易尤为重要。我们将从几个关键方面探讨如何在司法审判中识别买卖型融资性贸易。

一、当事人的交易目的

从法律形式来看,融资性买卖完全符合一般买卖的特征,因此在很多情况下被作为买卖纠纷进行审理。然而,融资性买卖与借贷法律关系的根本区别在于,资金提供方在融资性买卖中只希望获取固定收益(即利息),而不承担经营风险;相反,在真实的买卖关系中,合作双方各自承担经营风险,没有保底承诺。因此,融资性买卖与一般买卖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为融资而非买卖。

司法审判中,一般遵循“表示主义”原则,即根据外在的表示行为来认定交易的性质。然而,当交易行为明显有悖于一般交易常理,使人有理由质疑当事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时,法院则应采取“意思主义”,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进行探究。例如,在某些案件中,当事人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赚取利息差,从而实现收益,这种情况显然表明其交易目的并非真实的货物买卖,而是为了收取固定利息,属于融资性贸易。

二、标的物是否实际交付与流转

在区分双方存在贸易关系还是借贷关系时,货物所有权是否实际转移是关键。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融资性贸易中,借款人为掩盖借款融资的事实,可能会通过改变货物的存储位置或货主的名义来实现货物所有权的表面转移,但实际上货物依然处于借款人的控制之下。因此,即使在表面上实现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也不能认定为真实的货物流转。

货物的流转与所有权的转移不同。货物流转仅指货物存放地址的变更,而所有权的转移则是指货主的实际变更。很多人认为我一纸货权转移证明不就代表了我的物流流转了吗?只能说太天真!在某些案件中,即使货物发生了流转,但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货物的实际交付,法院仍可能认定该交易属于融资性贸易。例如,在天津冶金案中,虽然货物发生了实际流转,但由于相关方无法提供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借款合同的存在,法院最终认定融资借贷关系不成立。如何证明货物的实际交付呢?那么我们就需要真实贸易过程中的物流交接环节的验证。这个我可以在下一篇文章里面详细交流。

三、交易过程是否符合常理

融资性贸易的模式多种多样,但通常都涉及一个封闭的资金往返路径。常见的模式是:出借资金的企业首先作为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将资金以货款形式支付出去,然后再作为卖方签订另一份相似的买卖合同,从而形成资金的闭环。在这个过程中,借款企业往往通过高买低卖这样一种亏本买卖,的方式来支付借款利息。这种形式上的交易显然违背正常的商业交易逻辑,因为真实的买卖交易不会刻意进行亏本操作。

例如,在天恒案件中,某公司通过高买低卖的方式进行交易,不仅违反了交易惯例,还支付了高额的代理费,这显然有悖常理,进一步证明了其交易的本质是融资性贸易而非真实的货物买卖。浙江省高院 案号:(2014)浙商终字第 61 号 《宁波保税区宁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两点:(1)闭合贸易;(2)法律关系为借贷关系,而非买卖关系。当事人构成融资事实的自认。无直接证据证明实际交货、并且高买低卖。

四、是否存在关联公司交易

融资性贸易中,通常涉及多个关联公司来实现交易的封闭性。除了中间环节的资金出借方(通常为资信较强的国有企业),上下游公司通常为同一控制人所控制,通过这些关联公司循环使用货物,进行多轮的“走单、走票、不走货”交易。这种方式常伴随着虚假提单、仓单等凭证的使用,以掩盖真实的融资意图。例如:最高院案号:(2018)最高法民终 786 号 《福建省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说经贸公司、中石化公司和嘉诚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之间并未依法成立买卖合同关系。

五、是否存在借款合同特征的条款约定

在融资性买卖中,当事人为掩盖真实交易目的,往往不会另行签订借款合同,而是在买卖合同中加入目的条款、返利条款等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我也在很多项目合同费用条款上面明确写着资金年化收益,你说这个是正常的贸易合同吗?因此,在审查双方的买卖合同时,如果存在类似条款,可以作为区分融资性买卖与真实买卖的依据之一。

例如,在某些案例中,法院发现合同中包含明显借款合同特征的条款,如约定固定回报或设定回购条件,这些都可以作为认定融资性贸易的重要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识别买卖型融资性贸易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当事人的交易目的、货物的实际交付与流转、交易过程的合理性、关联公司交易的存在以及合同条款的内容。通过对这些要素的全面审查,法院可以更准确地判断交易的真实性质,所以真实性贸易咱们也别害怕,别整成了融资性贸易去了。各位老板不仅要在合同上面审核清楚,还要在物流、资金支付等方面别留下问题啊。

来源:网络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