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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价值、目标与路径

时间:2024-09-09 22:26        阅读量 8


党的十八大召开至今,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其中,数字经济发展具有代表性意义,也相应地表现出显著的特殊性。一方面,数字经济在成就上同其他领域类似,取得了优异成绩,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了巨大助力;另一方面,与传统领域相比,中国数字经济的大部分成绩都是在这段时期内取得的,实现了近乎“从零到万”的里程碑式突飞猛进,彰显了时代特殊性,并演变为引领全球经济发展的强大力量。作为由数字科技创新低成本高效能广泛应用而衍生出的新型业态,数字经济能提升近乎所有经济活动中信息流通与资源调配的畅通性,打通各环节间固有界限,颠覆传统商业模式,优化经济运行效率,对应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伟大战略契机。面对前三次工业革命,中国或是受限于历史因素错失科技升级机遇,让国家和民族面临重大威胁,或是在科技创新上表现较弱,与世界一流水平之间存在明显差距。数字时代所蕴含的技术变革与模式优化是中国必然要大力争取的动力源,积极努力把握这一机遇,成为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数字经济快速优质发展背后的基本逻辑在于连续不断地创新,这来自思路、技术、模式、方案等多元维度。无论是宏观层面技术的全面布局,还是微观层面数字企业依靠高水平研发实现跨越式发展,都需要创新作为内在动力进行推动。缺乏任意环节的创新效果,中国数字经济的既有成就与影响皆难成型。这体现了创新对数字经济中从整体到个体的现实意义。政府与企业共同发挥作用,积极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确保数字经济高效创新氛围在长期范围内得以稳定,因此,它成为中国经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任务。当前,创新已不仅是数字经济的推动力,而且成为中国经济整体的“关键词”。在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创新”一词出现了40余次,彰显了其独特的重要性。数字经济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需要将创新内化到其发展的主线中,以创新发展引领未来布局。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并非一个在时间上恒定不变或在商业范畴内绝对独立的概念。一方面,数字经济本身具有极强的阶段性特征。中国数字经济在取得了数量上的巨大成就后,目前已由快速增长的初始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这对数字技术与模式等角度的创新在质量内涵、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等多维角度都提出了更新要求。另一方面,中国数字经济既是全球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中国经济自身的特色。中国数字经济创新的推进方向需要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必须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框架内进行布局。因此,对中国数字经济创新的研究也需要进行必要的对应与完善。综上,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推进数字经济创新的具体价值及其体现方面是什么?在明确数字经济创新价值创造问题的基础上,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起点,如何提炼与设定中国数字经济创新的关键目标?为实现这些目标,又如何在产业、行业与企业等更具体的层面设计推进中国数字经济创新的具体路径?这些现实性问题成为本文研究的核心。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围绕以下3个方面展开工作:一是重点阐释推进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大价值,特别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它对新质生产力、共同富裕、民生改善的积极作用;二是基于价值挖掘,深入提炼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未来目标;三是基于这些创新发展目标,提出中国数字经济可行的前进路径,为相应政策设计制定和商业活动开展提供参考。


二、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大价值
数字经济作为重大战略契机,其本质目的与其他经济形态类似,归根到底都是用以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方式或媒介。党的二十大报告着重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准则,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定位。这便要求无论哪种经济形态,都需要助力全社会实现生产力提升,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个体负担,将经济价值创造的受益对象定义为社会整体,同时还需要具备社会价值创造力,并在政府引导下形成社会价值生成的正向外溢。数字经济创新亦是如此。其初始原动力主要来自企业利润和市场地位,这极大地推动了全球经济发展,并已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共识。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之下,新质生产力这一概念具有重大意义,对生产力整体性提升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高要求,成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价值创造的必要着力点。此外,与其他经济形态类似,数字创新盈利并不必然能将经济价值创造回馈全社会,否则发展失衡与分配差距扩大等问题也不会成为各国政府的难题。因此,数字经济创新的社会价值创造问题,也需要得到深入探究与阐释。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数字经济的核心地位得到各级政府的确立,对数字经济创新的扶持政策层出不穷。同时,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得到彰显,强化了数字经济创新的整体性生产力提升能力和社会价值创造力。具体而言,在以下3方面内容具有典型意义:

(一)数字经济创新助推生产力全面升级,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
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是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创新的重要实践指导,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所在。在内涵上,培育新质生产力对生产力发展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等特征提出了高要求。数字经济对生产力的提升效果显著,以法国制造业为例,数字经济为企业带来数字化升级机遇,相关行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达17%,劳动生产率获得超过20%的提升。创新是生产力升级的主导思想,数字经济在多个细分领域的创新发展都能有效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培育过程:一是数据信息得到有效利用并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产生了广泛的积极作用。新质生产力是对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度改善。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基于数据要素的发现、使用和聚集,这拓宽了传统生产要素的定义范围与适用边界。在传统经济模式中,数据使用效率低下,经济活动链条之间的衔接也相对松散,难以实现及时反馈和串联。随着数字创新技术的出现,数据得到了更有效的利用。一方面,数据要素的广泛利用加速实现了产业链整体信息化,打通了传统经济中存在的固有壁垒,如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关联不足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衔接不紧密等问题,显著提升了生产力,满足了新质生产力培育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数据要素的大量涌现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并逐步走向价值化和市场化,使得数据获取更为便捷,促进了数据交易、数据分析、定制化服务以及全产业链事前设计等商业活动成为国民经济运转过程的常态,进而深度提高了生产力,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起到了关键的促进作用,同样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平台经济对提振消费和拉动内需形成了显著的优势效果。消费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23年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82.5%,充分展示了其重大现实价值。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组成,与消费领域紧密相连。在平台经济中,数字创新技术与模式的合理应用,有效满足了需求侧的定制化需求,并紧密连接了供给侧与需求侧,对消费领域的生产要素利用产生了多方面的完善作用。这主要包括土地资源、人力资源等的更高效利用,以及创造更多的商业投资机会。同时,结合数据新要素的高效利用,平台经济以更低的社会总体成本实现了消费量和消费者福利的增加,并为生产力的提升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与数据信息反馈。这些效果进一步强化了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提高了国民经济的内在循环效率,最终对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产生了积极作用。三是工业互联网的深度布局对工业体系建设带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有效推动了工业领域的进步,其中工业互联网是关键的发力点。工业互联网并非互联网在工业领域的简单应用,而是通过引入数字平台,对工业数据进行归纳、整合与利用,将生产安全纳入整体体系,构筑工业领域的智能化基础设施,并为接入的工业企业提供数字化建设方案,成为数字创新业态中的重要一环。工业互联网的应用显著提升了工业领域的生产率和要素使用效能。目前,华为、阿里巴巴、航天云网等中国企业均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积极布局。据《中国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2022年工业互联网对中国第二产业的带动规模达到互联网带动产业总规模的49.21%,增加值规模超过2万亿元。工业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为从工业优化角度培育新质生产力积蓄了强大的力量。上述3点是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对新质生产力培育产生强大推进效果的典型体现。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颠覆了传统商业模式,改善了传统技术,更新了传统生产要素并实现了更高效利用,从而在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占据了关键地位,体现了其重大的价值。

(二)数字创新自发作用与政府引导并举,积极助力共同富裕
基于数字经济创新在信息流通优化角度的显著优势,其对信息调配与信息渠道构建产生了积极效果。政府层面对数字经济创新的合理引导,使得数字创新经济价值创造能够有效扩大受益人群规模,对共同富裕产生积极作用。数字经济创新自发地对商业信息流通体系进行改善,是其对社会整体产生巨大经济价值的核心。一方面,数字经济创新的广泛应用直接提升了商业信息的流动性,降低了中小企业市场准入的难度,让社会全体成员都能充分获取经济信息,从而改善了传统经济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激发了新兴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削弱了传统优势企业在信息聚集上的既有优势,构建了一个更加公平、有序的数字经济业态。此外,信息流动性的提升还催生了新的岗位需求,从工作选择和收入分配角度对共同富裕产生了积极影响。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创新有效降低了企业在吸引消费者购物和供应链产业链协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成本,使企业有更多资金和精力投入到优化产品质量的工作中,结合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使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数字经济创新带来的提质降价的时代红利。借助数字新业态优势推进脱贫攻坚,是数字经济创新助力共同富裕的经典范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是其中的重大成就之一。这一成就彰显了共同富裕建设中的积极努力,尤其是在原先条件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在这些地区的脱贫过程中,引导困难人群利用数字创新手段扩大收入渠道与提升收入水平,成为驻村干部的常用方法。电商、直播等数字模式在关联农村供给与城市需求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借助中国既有成熟基础设施,结合数字创新和政府引导的数字模式使得农产品滞销、低价倾销等现象出现的频率大幅降低,从而扩大了农户收入来源,并丰富了城市居民的选择,让双方都获得了来自数字经济创新的便利。类似的数字手段在扶贫中的积极作用得到了学界的检验,产生的经济模式与商业活动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的数字经济范畴。数字经济普惠性的激发也反过来为数字企业提供了更多商业机会,使数字企业、从业者及消费者均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获益者,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积极贡献。除了数字经济自发作用外,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政府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引导与规范同样重要。根据竞争均衡理论,市场经济自发运行的结果往往被视为帕累托最优,这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有效性。然而,在福利分配的均衡性上,此结果并不具有必然的合理性。数字经济作为优化市场经济运行的新形态,其分配结果的合理性同样值得深入探究。已有学界研究论证显示,数字经济可能对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推进作用。在常见机制上,数字信息的占有与聚集可能会强化部分主体的市场势力,进而扩大分配差距。当缺乏合理引导时,数字技术对于信息普及与渠道打通的作用可能因投资的选择性而弱化,导致数字创新的普惠性降低。此时,数字经济创新可能产生“信息茧房”与“数字鸿沟”,在信息获取渠道和投资理财方式上催生个体差异,同样成为分配差距扩大的因素。因此,推进共同富裕需要有为政府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以激发数字经济创新的社会价值。完善数字经济竞争监管,成为中国政府引导与规范数字创新健康发展的重要突破点。一方面,结合数字经济创新区别于传统经济的特征,出台专门针对数字经济的竞争法规,优化数字经济领域的政府规制,例如在反垄断法修订版本中增加针对数字经济的内容。在具体操作中,反垄断规制部门根据合理推定原则(Rule of Reason),对新型数字商业行为的竞争与福利效应进行认定。这既能维持数字企业的创新动机,又能保障消费者群体、中小企业以及从业者群体的合理权益,通过维护数字市场竞争秩序,规范数字创新发展,缩小产业福利分配差距。另一方面,从数字经济创新的信息优化作用出发,有为政府积极保护数字经济中从业者的权益,弱化强势数字企业的单方面议价权,结合数字经济特征完善劳动法规,确保从业者能够享受到与其劳动相对应的合理的社会保障,在数字经济时代保持更高水平的劳动报酬。当前,中国数字经济已进入常态化监管新阶段,更先进的监管模式与方法将维持数字创新氛围与竞争秩序的平衡。这将持续巩固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对共同富裕的重要促进作用。

(三)数字经济创新向公共服务产生正向外溢效应,积极改善民生
数字创新的成熟应用不仅能推动商业繁荣发展,还能将积极作用辐射到民生领域。这种效应反过来又能拓宽数字经济的应用边界,催生新的数字创新。具体到实施层面,公共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成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一环。在数字创新的外溢作用完善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医疗和养老等领域的数字化升级尤为突出,成为典型代表。数字经济创新在缓解公共服务领域中的传统问题的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以医疗领域的数字创新为例,数字技术与新型模式有效解决了传统医疗难题。在时间线上,自2013年“移动医疗元年”以来,中国医疗数字创新持续深入发展,企业投资活动频繁;2015年中国首家互联网医院获得营业牌照;2016年“健康中国2030”对数字化医疗进行详细布置;2018年“互联网+医疗服务”得到政府明确支持;2020年“互联网+医疗”与医保支付对接工作获得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有效指导;2021年普华永道报告指出,中国数字医疗投资额已增长至574亿元,超过2019年的4倍,占医疗健康服务行业投资总额的近50%。医疗领域中数字创新的应用与延伸,不仅契合了市场发展与技术应用的预期,还得到了政府层面的持续性支持,因此在中国市场得以顺利推行,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当前医疗领域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但数字经济创新在解决这些传统难题方面所展现出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同样,养老领域的数字升级也体现了数字经济创新的战略布局。此外,基础设施数字化也已成为数字经济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重点。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在信息基建上取得了重大成就。各大运营商与数字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与大力投入,显著推动了全国5G网络建设,极大地提升了网络运行速度,为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捷,同时也为企业、从业者和消费者带来了诸多益处。目前,中国网民人数已突破10亿,5G用户人数超过5亿;“宽带乡村”工程的实施让农村地区也能随时获取信息,有效缩小了城乡间的信息获取差距,缓解了因渠道差异而导致的发展失衡问题。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内涵极为丰富,除物质文明进步外,其带来的民生改善亦涵盖了精神文明培育与数字创新的深度融合。文化与教育事业作为民生领域的重点,不仅是精神文明的重要源泉,也是数字创新发挥关键作用的领域。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道路上,要积极推进中国教育数字化,以提升教育普惠性,降低教育成本,满足人民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同时,在推动文化事业与产业的繁荣发展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数字创新为手段,让中国优秀文化借助数字创新得到更优质的多维的推广与传播。这些策略为数字经济在教育文化领域的合理推进与衍生提供了明确方向。反过来,数字经济创新的延伸范畴也将得到高度拓展,有望通过整个社会在数字教育文化活动中的高度参与,有效回馈企业目标,增强企业的创新经济价值创造能力。教育文化数字化建设任务及其数字内容,将从精神文明培育的角度,有效发挥改善民生的作用,深入实现数字经济创新的社会价值。



三、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未来目标


数字经济作为重大战略契机,其本质目的与其他经济形态类似,归根到底都是用以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方式或媒介。党的二十大报告着重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准则,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定位。这便要求无论哪种经济形态,都需要助力全社会实现生产力提升,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个体负担,将经济价值创造的受益对象定义为社会整体,同时还需要具备社会价值创造力,并在政府引导下形成社会价值生成的正向外溢。数字经济创新亦是如此。其初始原动力主要来自企业利润和市场地位,这极大地推动了全球经济发展,并已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共识。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之下,新质生产力这一概念具有重大意义,对生产力整体性提升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高要求,成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价值创造的必要着力点。此外,与其他经济形态类似,数字创新盈利并不必然能将经济价值创造回馈全社会,否则发展失衡与分配差距扩大等问题也不会成为各国政府的难题。因此,数字经济创新的社会价值创造问题,也需要得到深入探究与阐释。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数字经济的核心地位得到各级政府的确立,对数字经济创新的扶持政策层出不穷。同时,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得到彰显,强化了数字经济创新的整体性生产力提升能力和社会价值创造力。具体而言,在以下3方面内容具有典型意义:

(一)主动布局数字创新最前沿,把握数字科技前进方向
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是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创新的重要实践指导,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所在。在内涵上,培育新质生产力对生产力发展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等特征提出了高要求。数字经济对生产力的提升效果显著,以法国制造业为例,数字经济为企业带来数字化升级机遇,相关行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达17%,劳动生产率获得超过20%的提升。创新是生产力升级的主导思想,数字经济在多个细分领域的创新发展都能有效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培育过程:一是数据信息得到有效利用并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产生了广泛的积极作用。新质生产力是对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度改善。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基于数据要素的发现、使用和聚集,这拓宽了传统生产要素的定义范围与适用边界。在传统经济模式中,数据使用效率低下,经济活动链条之间的衔接也相对松散,难以实现及时反馈和串联。随着数字创新技术的出现,数据得到了更有效的利用。一方面,数据要素的广泛利用加速实现了产业链整体信息化,打通了传统经济中存在的固有壁垒,如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关联不足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衔接不紧密等问题,显著提升了生产力,满足了新质生产力培育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数据要素的大量涌现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并逐步走向价值化和市场化,使得数据获取更为便捷,促进了数据交易、数据分析、定制化服务以及全产业链事前设计等商业活动成为国民经济运转过程的常态,进而深度提高了生产力,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起到了关键的促进作用,同样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平台经济对提振消费和拉动内需形成了显著的优势效果。消费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23年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82.5%,充分展示了其重大现实价值。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组成,与消费领域紧密相连。在平台经济中,数字创新技术与模式的合理应用,有效满足了需求侧的定制化需求,并紧密连接了供给侧与需求侧,对消费领域的生产要素利用产生了多方面的完善作用。这主要包括土地资源、人力资源等的更高效利用,以及创造更多的商业投资机会。同时,结合数据新要素的高效利用,平台经济以更低的社会总体成本实现了消费量和消费者福利的增加,并为生产力的提升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与数据信息反馈。这些效果进一步强化了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提高了国民经济的内在循环效率,最终对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产生了积极作用。三是工业互联网的深度布局对工业体系建设带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有效推动了工业领域的进步,其中工业互联网是关键的发力点。工业互联网并非互联网在工业领域的简单应用,而是通过引入数字平台,对工业数据进行归纳、整合与利用,将生产安全纳入整体体系,构筑工业领域的智能化基础设施,并为接入的工业企业提供数字化建设方案,成为数字创新业态中的重要一环。工业互联网的应用显著提升了工业领域的生产率和要素使用效能。目前,华为、阿里巴巴、航天云网等中国企业均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积极布局。据《中国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2022年工业互联网对中国第二产业的带动规模达到互联网带动产业总规模的49.21%,增加值规模超过2万亿元。工业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为从工业优化角度培育新质生产力积蓄了强大的力量。上述3点是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对新质生产力培育产生强大推进效果的典型体现。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颠覆了传统商业模式,改善了传统技术,更新了传统生产要素并实现了更高效利用,从而在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占据了关键地位,体现了其重大的价值。

(二)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提升数字创新实用性
基于数字经济创新在信息流通优化角度的显著优势,其对信息调配与信息渠道构建产生了积极效果。政府层面对数字经济创新的合理引导,使得数字创新经济价值创造能够有效扩大受益人群规模,对共同富裕产生积极作用。数字经济创新自发地对商业信息流通体系进行改善,是其对社会整体产生巨大经济价值的核心。一方面,数字经济创新的广泛应用直接提升了商业信息的流动性,降低了中小企业市场准入的难度,让社会全体成员都能充分获取经济信息,从而改善了传统经济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激发了新兴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削弱了传统优势企业在信息聚集上的既有优势,构建了一个更加公平、有序的数字经济业态。此外,信息流动性的提升还催生了新的岗位需求,从工作选择和收入分配角度对共同富裕产生了积极影响。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创新有效降低了企业在吸引消费者购物和供应链产业链协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成本,使企业有更多资金和精力投入到优化产品质量的工作中,结合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使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数字经济创新带来的提质降价的时代红利。借助数字新业态优势推进脱贫攻坚,是数字经济创新助力共同富裕的经典范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是其中的重大成就之一。这一成就彰显了共同富裕建设中的积极努力,尤其是在原先条件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在这些地区的脱贫过程中,引导困难人群利用数字创新手段扩大收入渠道与提升收入水平,成为驻村干部的常用方法。电商、直播等数字模式在关联农村供给与城市需求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借助中国既有成熟基础设施,结合数字创新和政府引导的数字模式使得农产品滞销、低价倾销等现象出现的频率大幅降低,从而扩大了农户收入来源,并丰富了城市居民的选择,让双方都获得了来自数字经济创新的便利。类似的数字手段在扶贫中的积极作用得到了学界的检验,产生的经济模式与商业活动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的数字经济范畴。数字经济普惠性的激发也反过来为数字企业提供了更多商业机会,使数字企业、从业者及消费者均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获益者,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积极贡献。除了数字经济自发作用外,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政府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引导与规范同样重要。根据竞争均衡理论,市场经济自发运行的结果往往被视为帕累托最优,这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有效性。然而,在福利分配的均衡性上,此结果并不具有必然的合理性。数字经济作为优化市场经济运行的新形态,其分配结果的合理性同样值得深入探究。已有学界研究论证显示,数字经济可能对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推进作用。在常见机制上,数字信息的占有与聚集可能会强化部分主体的市场势力,进而扩大分配差距。当缺乏合理引导时,数字技术对于信息普及与渠道打通的作用可能因投资的选择性而弱化,导致数字创新的普惠性降低。此时,数字经济创新可能产生“信息茧房”与“数字鸿沟”,在信息获取渠道和投资理财方式上催生个体差异,同样成为分配差距扩大的因素。因此,推进共同富裕需要有为政府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以激发数字经济创新的社会价值。完善数字经济竞争监管,成为中国政府引导与规范数字创新健康发展的重要突破点。一方面,结合数字经济创新区别于传统经济的特征,出台专门针对数字经济的竞争法规,优化数字经济领域的政府规制,例如在反垄断法修订版本中增加针对数字经济的内容。在具体操作中,反垄断规制部门根据合理推定原则(Rule of Reason),对新型数字商业行为的竞争与福利效应进行认定。这既能维持数字企业的创新动机,又能保障消费者群体、中小企业以及从业者群体的合理权益,通过维护数字市场竞争秩序,规范数字创新发展,缩小产业福利分配差距。另一方面,从数字经济创新的信息优化作用出发,有为政府积极保护数字经济中从业者的权益,弱化强势数字企业的单方面议价权,结合数字经济特征完善劳动法规,确保从业者能够享受到与其劳动相对应的合理的社会保障,在数字经济时代保持更高水平的劳动报酬。当前,中国数字经济已进入常态化监管新阶段,更先进的监管模式与方法将维持数字创新氛围与竞争秩序的平衡。这将持续巩固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对共同富裕的重要促进作用。

(三)打造强势数字产业集群,优化数字创新分工地位
数字创新的成熟应用不仅能推动商业繁荣发展,还能将积极作用辐射到民生领域。这种效应反过来又能拓宽数字经济的应用边界,催生新的数字创新。具体到实施层面,公共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成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一环。在数字创新的外溢作用完善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医疗和养老等领域的数字化升级尤为突出,成为典型代表。数字经济创新在缓解公共服务领域中的传统问题的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以医疗领域的数字创新为例,数字技术与新型模式有效解决了传统医疗难题。在时间线上,自2013年“移动医疗元年”以来,中国医疗数字创新持续深入发展,企业投资活动频繁;2015年中国首家互联网医院获得营业牌照;2016年“健康中国2030”对数字化医疗进行详细布置;2018年“互联网+医疗服务”得到政府明确支持;2020年“互联网+医疗”与医保支付对接工作获得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有效指导;2021年普华永道报告指出,中国数字医疗投资额已增长至574亿元,超过2019年的4倍,占医疗健康服务行业投资总额的近50%。医疗领域中数字创新的应用与延伸,不仅契合了市场发展与技术应用的预期,还得到了政府层面的持续性支持,因此在中国市场得以顺利推行,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当前医疗领域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但数字经济创新在解决这些传统难题方面所展现出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同样,养老领域的数字升级也体现了数字经济创新的战略布局。此外,基础设施数字化也已成为数字经济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重点。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在信息基建上取得了重大成就。各大运营商与数字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与大力投入,显著推动了全国5G网络建设,极大地提升了网络运行速度,为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捷,同时也为企业、从业者和消费者带来了诸多益处。目前,中国网民人数已突破10亿,5G用户人数超过5亿;“宽带乡村”工程的实施让农村地区也能随时获取信息,有效缩小了城乡间的信息获取差距,缓解了因渠道差异而导致的发展失衡问题。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内涵极为丰富,除物质文明进步外,其带来的民生改善亦涵盖了精神文明培育与数字创新的深度融合。文化与教育事业作为民生领域的重点,不仅是精神文明的重要源泉,也是数字创新发挥关键作用的领域。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道路上,要积极推进中国教育数字化,以提升教育普惠性,降低教育成本,满足人民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同时,在推动文化事业与产业的繁荣发展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数字创新为手段,让中国优秀文化借助数字创新得到更优质的多维的推广与传播。这些策略为数字经济在教育文化领域的合理推进与衍生提供了明确方向。反过来,数字经济创新的延伸范畴也将得到高度拓展,有望通过整个社会在数字教育文化活动中的高度参与,有效回馈企业目标,增强企业的创新经济价值创造能力。教育文化数字化建设任务及其数字内容,将从精神文明培育的角度,有效发挥改善民生的作用,深入实现数字经济创新的社会价值。

三、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未来目标

(一)主动布局数字创新最前沿,把握数字科技前进方向技术创新迭代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更是新质生产力的内在动力源泉。唯有精准把握科技迭代的大方向,才能确保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在演进路径上的基础有效性,从而进一步设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建设目标。数字创新的最前沿能够深刻反映全球顶尖数字科技的发展趋势与布局策略。对此进行有效的关注和投入,将有力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同时基于前沿数字创新的有效利用,产生正向的经济溢出效应,提升全社会的经济价值创造能力,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并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创造出新的社会价值。这因此成为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首要战略目标,凸显了把握科技前沿在数字创新中的基础性地位。在促成数字创新前沿布局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必须强调“主动布局”的战略意义。积极应对数字创新的高速迭代性与不确定性,敏锐地把握好全球数字科技的前进方向,降低“掉队”的风险。回顾全球数字经济创新的数十年历程,不难发现高速迭代的技术变革经常导致新兴数字创新对传统技术的“降维打击”,例如英伟达通过GPU芯片架构的革新,主动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需求,不断提升算力,成长为国际数字科技巨头并对传统架构持有者形成巨大的竞争压力;同样,ChatGPT与Sora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也给传统人工智能领域带来了显著的市场竞争和“挤压”挑战。这些案例充分表明,数字经济创新规律需要得到积极关注,数字科技发展大方向需得到有效把握,否则将面临被新兴方向“抛弃”和“边缘化”的风险。因此,需要政府提供积极支持,企业投入一线研发与应用,形成二者共同投身于技术前端的局面,主动布局与聚焦数字经济创新的最前沿领域,以确保在数字经济时代能够精准把握发展方向与重点。与被动依赖全球数字创新的外溢效应相反,数字技术发展史显示,若仅仅依靠全球数字创新正向外溢,而缺乏主动探索与投入,则可能面临技术封锁的困境,或是布局投资的速度滞后于技术迭代的速度。被动依赖外部力量的发展模式与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背道而驰的,不利于中国数字经济创新高质量发展。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为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并满足其迫切需求,提出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目标,需要强调主动适应与尽早布局的现实意义,以降低中国数字经济在国际创新竞争中落后的风险。同时,需根植于中国市场,提炼极具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规律,以催生数字创新跨越式发展的潜在机遇。


(二)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提升数字创新实用性党的二十大报告在阐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任时,着重强调要将发展经济的着力点置于实体经济上。特别地,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被确定为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在数字技术迭代方向这一重大问题和对应目标得以厘清后,创新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需要得到有效落实。这一过程必须深刻结合中国经济的实际情况。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数字经济时代强调实体经济的价值,为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指明了演进方向,也为数字技术及其衍生模式的应用提供了明确的着力点。一方面,数字经济的创新推进离不开实体经济的支撑。实体经济在应用场景与数据信息生产上具有显著优势,为数字经济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和难题也为数字经济创新提供了攻坚方向。另一方面,实体经济的升级优化也离不开数字经济创新的支持。信息方面的制约是阻碍实体经济高效运行的重要因素。数字经济创新在信息层面(如资源生成、渠道优化、行动预演、生产准备等)的助力,能够提升实体经济的效率,拓宽其边界。数字与实体融合的目标旨在提升数字经济创新的实用性,进而反哺融合发展的自发性和效率的提升,为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具体的助力。当前,中国实体经济体量庞大,消费者与从业者数量众多,但实体经济的质量仍需提高,表现为粗放式、低水平生产与消费活动较多,设备智能化普及率较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亟待显现。虽然中国数字经济在过去取得了优异成绩,但其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部分数字行业创新概念属性较强,存在“空对空”现象,与实体经济的关联度不足。基于此,数字与实体融合的目标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让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能得到实体经济的实质性回馈,使实体经济借助数字经济创新实现转型升级,促成二者间的协调统一,以此实现中国经济整体高质量发展。在此过程中,实体经济从业者将享受到更高水平的生产经营方式,营收规模得以扩大,实体企业进行业务数字化升级的动机将自发增强,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提供更多实践方向;消费者将面对更多样化的选择渠道和类型,生活成本得以降低,采取线上购物等数字消费方式的倾向性和意愿增强。同时,在实体经济优化的过程中,数字经济得到更大范围的延展,数字企业的经营状况得到优化。最终,数字与实体的融合将使所有参与个体受益,对新质生产力和共同富裕等层面的价值提升产生积极作用。


(三)打造强势数字产业集群,优化数字创新分工地位数字创新在微观实体个体层面的广泛应用能够产生显著的聚合效应,进而推动相关产业由点到面的维度提升,显著提升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速度与质量。在此背景下,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强势数字产业集群,不仅成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另一重任,而且是促进数实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创新发展的另一重要目标。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既有成就背后,数字产业集群系统性、全面性特征程度尚需得到提高:一方面,一些领域的小企业数目众多,而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较为匮乏;另一方面,尽管创新氛围浓厚,投资活动频繁,但存在低门槛、高重复度的投资现象,对于高精尖数字技术的投资力度不足。这些现象反映出中国数字产业集群的建设能力有待提高。再结合中国数字经济大而散的特征,数字经济创新的产业优势在短期内较难聚合形成。若长期在如此环境下,尖端数字技术的沉淀和积累将面临困难,数字创新的国际竞争力也难以显现,更遑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社会价值的创造。举例而言,数字产业链上游的人工智能芯片专利、架构等关键创新点,正是中国面临数字技术创新挑战的重要领域。这些领域的分散化问题尤为突出,导致即便出现技术突破,也容易被国际巨头通过全球流通而“掐尖”,从而阻碍中国大型自主企业的形成和行业整体合力的凝聚。长此以往,这些领域在技术上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将进一步拉大。随着数字经济普及率的提升,数字技术限制愈发成为制约各类经济形态发展的关键因素。对此,打造强势数字产业集群成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目标。通过高度聚合的产业集群,中国企业能够有效吸收并推动创新,积累优势资源,持续培育本土大型数字企业。这些企业通过强化行业协作,实现资源的高效集中,进而在国际数字创新分工中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构建出强大的国际竞争力。数字产业集群的构建旨在提升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硬实力,与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保持大方向的一致性。与之相反的是,若国际竞争力不足,将导致数字经济盈利能力薄弱,数字产业链创新中的国际分工地位处于弱势局面,使得数字经济中高质量工作岗位与高薪工种的供给紧缺,进而加剧劳动者的工作竞争压力,降低社会总体收入水平。当中国数字企业能实现深度布局,形成强大的产业集群,并在全球市场的核心领域获取更多份额时,将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便能让中国经济在国际数字产业链中保有更高水平的分工地位和更大的产业利润,有助于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双重优化。此外,打造强势的数字产业集群,优化数字创新的分工地位,能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提供更为坚实的产业和技术基础,为共同富裕的促进和民生领域的改善奠定更扎实的物质基础。


(四)提升数字创新发展开放性,构筑完备国际市场提升对外贸易水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其中,大力培育全球数字贸易成为关键突破点,是推进高水平开放的有效方式。这一战略将以提升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开放性为出发点,对中国从局域市场向国际全局市场的转变产生积极作用,助力实现数字经济创新的多维价值。当中国数字经济找准创新方向、摸清发展的着力点并形成聚合效应后,有效拓宽市场范畴将成为提升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效能的必由之路。对应的,向中国本土市场之外的海外市场进行布局与拓展,成为重要开拓目标。这为中国数字经济提供了有效参考,凸显了对外开放对数字经济创新的现实意义。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高质量对外贸易将促进国际大循环的合理运行,为全球市场中的中国各经济主体创造更多商业机遇。同时,这一过程中积累的资源将积极反馈到国内经济,推动国内大循环的更高水平运转,再通过对外贸易将积极效果流通至国际市场,实现内外循环的有效流通,从而提升创新发展的循环效能。数字技术与经济模式的双重创新对中国外贸的正面作用已得到广泛验证。跨境电商作为典型代表,其迅猛发展不仅显著降低了中国进出口成本,改善了贸易绩效,还优化了海外贸易产品结构,提升了进出口产品质量。此外,国际数字贸易还对中国数字尖端创新提出了高标准要求,为技术改进指明了方向。培育开放的全球数字贸易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数字经济创新的重大作用。一方面,全球数字贸易顺应了各领域数字化升级的世界经济发展大趋势。在商业效率上,数字贸易所展现的贸易成本降低、中间环节减少等特征,对国际国内循环中的参与者均产生正外部效应,不仅验证了数字创新衍生科技的内在实力,还增强了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区域影响力。另一方面,全球数字贸易将基于国际市场的多维度需求,更好地创造和满足需求,引导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新方向,甚至孕育新的投资风口。跨境电商等数字贸易对社会生产要素的改善作用显著,能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产业质量,最终将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边界拓展至全球。因此,高度开放性的数字贸易目标将有效扩大中国数字经济的布局范畴,并提升整个中国经济的循环效率。这对于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共同富裕的促进以及民生改善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影响,从而切实推动中国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可行路径

       在发展目标得以厘清后,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最终落脚点是探究实现这些目标所遵循的具体路径。为此,本部分从学术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出发,深入分析推进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可行路径,阐释具体工作“谁来干”“怎么干”等现实问题,旨在为政府与企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一)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
上述发展目标具有高度的复杂性,无论是创新方向的精准把握、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还是数字产业集群的培育与对外数字贸易的拓展,均非中国经济中单独某一类企业所能独立承担的。不同所有制企业需各自扮演好对应角色,相互间通力合作,以催生协同作用,这将是各市场主体共同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目标实现的关键路径。就中国经济的内在结构而言,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同构成了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彰显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各自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民营企业在数字经济创新方面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源源不断催生了各种高效创新业态,并在数字商业领域实现了广泛拓展;而国有企业则在制造业智能化、数字硬件升级等投入成本高、技术难度大的创新领域进行了更充分的布局。未来,民营企业可以继续利用其创新层面高效灵活的特征,在科技应用、模式生成、资源创新、文教传播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多角度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目标实现储备力量,如提升商业终端的数字与实体融合程度和数字创新开放性等。国有企业能基于扎实的数据获取,从要素角度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在自身优势业务范畴内进行大规模数字化升级,并在全社会发挥数字化建设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向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目标前进。同时,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将为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更多可能:在深度合作框架下,民营企业的创新优势将扩大国有企业数字化建设的应用范畴,提升国有企业数字商业的参与度;国有企业的创新优势将给民营企业提供明确的创新对象和资源共享,为数字商业布局提供更高效的手段。二者协同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形成更完善的所有制市场结构及其所对应的完备数字经济创新范畴,在中国市场中创造出更具国际竞争力和产业辐射力的创新技术与模式。同时,将国有企业的优势资源外溢到民营企业,还可以提升民营企业的海外拓展能力。这些举措最终可促进中国数字经济开放性等多元目标的实现。当前,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数字经济中的协同合作模式正在得到大范围推广。对此,深化与优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提升国有企业数字商业活动的参与度、加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数字产业链协作力度、完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数字科研、创业与商业的关联方式等,都是促进二者协同发展的合理手段,共同致力于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取得更高水平的成就。

(二)短期投入与长期布局合理兼顾
上述目标的实现不仅要依靠长期规划,还需要短期创新活动激发源源不断的行业活力。无论是对数字创新方向的把握,还是数字与实体的深度融合,以及产业集群的培育和数字贸易的拓展,都需遵循这一规律。相应地,这既需要作为行业领军者的大型企业进行长期的创新投入,也需要中小企业持续涌入市场,以维持从整体到局部的创新源动力。这对短期投入与长期布局的合理兼顾提出了需求,两个方向并行发展,保障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能够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进,并持续吸引从业者与创业者成为数字创新的生力军。大型企业应在长期布局中重点关注国际主流的数字创新投资热点,对全球各领域的最新动态形成更深刻的认识,尤其是涉及尖端数字创新、实体经济变革中的潜在需求、产业集群发展新动向新趋势等方面的投资机遇,并据此进行对应的创新规划,努力将新兴创新的适用范畴尽可能拓宽至全球市场。大型企业在资金、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够提前布局,提高创新投资的有效性,确保创新方向的正确性,从而实现引领数字创新方向的核心目标,并推动其他重大目标的实现。此外,在自发商业投入不足或既有大型民营企业涉足较少的领域,国有企业应发挥关键作用,为创新发展提供有效指引,扮演好国资国企在数字创新领域的领航者角色。中小数字企业因其高灵活度而独具优势,能在合理大方向的指引下,持续在数字应用与科技创新层面推进短期局部改良,钻研数字创新在实体领域的有效应用,以新技术新模式满足实体经济的升级发展需求,同时不断探寻并创造新的应用场景,进而逐步积累起丰富的数字创新资源与宝贵经验。在此过程中,若能实现重大创新的中小企业,将有望在中国庞大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成长为新兴的创新巨头。另外,政府在推进政策扶持创新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不同数字企业的特性与需求,在确保大方向正确无误的基础上,精准地将企业的差异性和具体需求纳入政策设计的考量之中,优化政策设计,以此推动中国产业政策在数字创新领域内朝着更加功能化、普惠化的方向迈进,为各类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更为坚实和有效的支持。

(三)软件程序与硬件设备齐头并进
解决中国数字经济创新中“大而散”的问题,是促成数字产业集群形成的关键举措,此举有助于把握全球数字创新的脉搏,并通过其辐射与外溢效应,对数字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贸易等战略目标的实现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针对数字经济创新的具体特征,这要求在软件程序与硬件设备两方面均取得显著进步。当前,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面临的一个显著问题是软件与硬件领域发展的不协调。具体而言,软件领域在创新生成与应用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就,众多数字软件企业已跻身全球创新领导者行列。然而,在数字硬件创新领域,如制造业设备的智能化转型、芯片设计与制造等方面,中国数字经济的自发投入尚显不足,市场关注度也相对较低。因此,如何增强中国数字硬件领域的实力,使之与软件领域的发展步伐相协调,将成为实现数字经济全面创新目标的重要路径。数字经济创新是一个整体性极强的概念。尽管数字软件与硬件领域在分工上有所差异,但两者在数字经济中的重要性不可相互替代,且彼此间高度关联。整体同步优化软件与硬件,是提升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整体质量的关键。推动这两个领域并行发展,通过软件领域的持续创新突破,为数字硬件领域的升级提供动力,特别是在需求创造方面为硬件创新指明方向,从而增强企业在全球数字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并促进企业业务的全球化布局。在市场方面,中国应积极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遵循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脉络,推广硬件应用场景,催生更多的数字产业需求,激发硬件市场的活力,吸引更多市场主体自愿加入升级行列,为精准把握数字创新方向提供市场经济的强大助力,并从丰富应用场景的角度出发,推动数字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同时,结合软件领域的实时信息反馈,为硬件市场提供更加具有前瞻性和参考性的发展方向指导,利用软件领域的既有优势为硬件领域开辟更多切实可行的创新突破路径。在政策层面,应深入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在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中的关键作用,由政府统筹、组织与配置各类数字资源,特别针对一般企业难以独立涉足的硬件领域,提供必要的产业扶持与政策引导。通过整合数字产业内的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集聚效应和协同优势,共同面对并解决技术难题,攻坚克难,提高中国数字硬件领域的创新能力,最终促进数字产业集群的加速形成和数字贸易的蓬勃发展。

(四)创新收益与社会福利相互促进
在努力实现上述重大目标的过程中,各类企业无疑成为创新发展的主力军,它们借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大驱动力,不仅促进了数字创新方向的精准把握,还加速了数字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推动了数字产业集群的日益成熟,并显著提升了数字创新的开放性。面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浪潮,企业自身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而强化其推动实现重大目标的动力,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中,如何巧妙地平衡数字企业的创新收益优化与数字创新对社会福利的促进作用,确保两者间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不仅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研究议题,也是通往实现这些重大目标不可或缺的路径。从创新收益角度而言,鉴于中国数字经济展现出的积极前景,优质数字企业预期将享有可观的盈利水平。此外,企业理论亦表明,那些非直接以营利为目的、旨在提升社会福利的企业投入,往往能在长期内通过优化企业声誉、增强社会认同度等间接途径,对企业盈利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从而最终实现创新收益与社会福利的双向促进与共赢。数字经济时代,企业从社会福利角度出发的投入,由于数字信息传播的高效性,能够比传统经济更充分地激发正向效应。通过企业的自愿与自发投入,在数字创新发展的布局中对福利效应进行提前规划与布局,旨在实现企业声誉的改善、盈利的增长、创新发展的提质增效以及社会福利的全面提升,形成“四赢”局面。在此背景下,将创新收益的获取与社会福利的提升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打破数字技术单纯从企业盈利角度对福利因素的限制,成为数字企业战略规划的布局重点。为实现上述目标,多种策略均具可行性:在科技规律的演进范畴内,应以人为本,探索数字技术与模式创新的方向,同时在商业数字算法创新与企业评估体系中积极融入人文关怀,以满足消费者与从业者多样化的需求,提升数字创新的质量,使大数据与数字应用更具人性化与温度;此外,应将社会整体优化,包括实体经济在内,纳入企业创新的范畴与目标之中,自发推动数字与实体的深度融合;在不违背竞争法规的前提之下优化竞争氛围,加大数字企业间的合作力度,形成产业内部合力,共同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建设;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并通过数字化手段将其推向全球,营造和谐文明的数字创新发展氛围,以增强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在国际市场中的吸引力,降低数字贸易的开展难度。

五、总结

经过十数年的蓬勃发展,中国数字经济已迅速崛起,成为引领全球数字业态的强大力量。在既有商业成就的基础上,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对中国经济而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思路正是来源于此,聚焦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所蕴含的经济与社会价值、对应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有效路径。具体而言,本文深入挖掘了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所展现的经济与社会价值:它加速了新质生产力的培育进程,为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并显著改善了民生福祉;同时,本文提炼了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路径上的多元目标体系,包括明确把握数字创新的发展方向、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数字产业集群、提升数字创新开放性与包容性等方面的战略布局与努力方向;进一步地,本文阐释了为实现上述目标所需采取的多维度可行路径。这些路径包括但不限于: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协同合作,以形成合力;在创新过程中兼顾短期成效与长期投入,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实现软件程序与硬件设备的同步升级与协调发展;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促进创新收益与社会福利的相互促进与良性循环。

本文研究目的在于为学术界提供尽可能全面且有效的数字经济认识参考,并为产业界和实务界提供切实可行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布局策略。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深化,形成了丰富的理论内涵,中国经济也全面转向了注重提质增效的新发展模式。在这一背景下,数字经济创新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面对中国数字经济展现出的蓬勃生命力,我们需要在未来道路上不断积累经验,优化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各个维度,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协同发力的优势局面,确保竞争政策在数字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得到有效落实,让功能性产业政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是早日实现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由此,通过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可以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大动力,让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衍生出更丰富的经济与社会价值。


文章来源于现代国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