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户”的困惑和交易风险的防范(上)
时间:2022-10-10 11:36 阅读量 417
“核户”的概念和目的
所谓“核户”是民间票据贴现中“核实对方账户”一种俗称。其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核实户名和企业名称与企业实际经营者、账户控制者相一致;二是核实对方账户属于诚实信用的客户,一直在交易并且有一定的历史;三是核实对方不会违约。
民间票据贴现中的“核户”是伴随着票据交易市场大形势的变迁产生出来的,必须要解决的问题,随着两大民间票据撮合平台支付通道的关闭和已经从平台上买卖票据的习惯,面对着众多的从未交易过的票据相对方,核实对方账户的真实情况,防止背书票据后不打款和打款后不背书票据,就成了至关重要的且亟待解决的问题。除非你停止交易或者把交易控制在自己能够控制的熟人圈内。
平台具有的最大功能有两个:其一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平台上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票据和数万名注册会员,可以从平台上挑选自己需要且价格合理的票据;其二是解决票据背书后不打款(背飞)或者打款后不背票(打飞)问题。当两大平台的结算通道关闭后,由于还能够展示票据信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似乎不存在,但是由于不能交易,这个问题重新出现了。原来挂票是真实的交易价格,必须按该价格来履行“交割义务”,现在尽管挂票企业名称和价格有,因为不能在线上交易,挂牌价格对挂票人没有约束力,可能任意“标定”的一个价格(使自己的票据更具有价格优势和竞争力)。因此,信息依然不对称;其二是保证履行。票据是期权产品,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的一般原理。期货交易实际是三方协议。买方、期货市场和相对方。存在平台的情况下,实质上也是三方交易:持票人将票据卖给平台(天金登),再由平台卖给买方,平台保障双方履行交付义务,而当平台的结算通道关闭以后,就成了买卖双方的直接交易。
票据电子化后,所有的买方和卖方并不直接见面,通过远程操作来完成票款的支付和票据的背书转让,因此,核实对方账户的真实性、支付能力和是否违约就成了必然。
民间贴现交易模式的变迁和各阶段风险的防范
关于各阶段票据交易中票款“打飞”风险的防范。在纸质票据时代,风险主要源于票据的变造和票款的打飞。票据的变造风险防范主要是通过买方验票、银行查询来解决;关于票款打飞风险主要是通过“熟人信用”或“当面交割”进行控制,打款短信提示后,再当面交付票据。
在2009年票据电子化以后,依然按照地域划分,做固定客户或熟人的票据。2013年票据平台的产生引发了一场影响全国票据交易格局的变革,票据电子化使票据跨越空间在全国交易成为现实,票据价格也变得的更加透明,虽然交易利润空间减少,但交易量成倍增加,依托平台(或者供求一手来源于平台)成了交易的常态。电子票据克服了票据变造问题,平台又解决了票款背飞问题。在该阶段,通过平台交易,是防范票款“背飞”的主要措施。
目前“核户”做法的误区
首先是“核户”做法的误区。我们将它总结为三个“不靠谱”。第一是微信群里“核户”不靠谱。微信群是由相互不认识的,通过“拉人——通过”方式入群的全国各地职业票据中介或企业财务人员构成,主要是票据中介。“核户”的基本原理是:在该微信群里票据中介“相互之间印证”——该账户或者企业的真实性和可信性,一般来说,在一个500人的群中,相互认识的比率不会超过10%,其基本特征为“90%以上是彼此不认识的同行”如果刻意要进行诈骗,可以加入三到五个名称不一样的户,相互之间“证明对方账户的真实性”即可,即所谓的“三人市虎”。因此,对于通过微信(电子信息)传播的、身份同样不确定的“同行”的认可;其他票据中介用户的推荐或者核实。根本就无法证实该账户的三性:控制者和注册者相同;历史上诚实交易和不会违约。
其二是“曾经交易过的户不会欺诈”的说法不靠谱。任何一种诈骗行为,都发生在至少第一笔交易以后,因为“信任源于重复交易”;有些情况下,在三笔之内都是按期履行了相关的支付义务。前面的蝇头小利就是为了博得你的信任,为的就是最后骗你最后这一大单,且无承担刑事责任之虞。因此曾经交易过的户不会欺诈的说法不靠谱。
第三是没有信用等级的第三方“代收代付”不靠谱。
票据交易所(或票据交换所)的原理,是采取会员制,由各个会员共同缴纳的会费为个别违约者的违约行为买单。并且制定了详细的入会认证规则和市场交易规则,同时,票据交易机构还有最低保证金或注册资金的要求,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双方(在对方违约时)可以顺利拿到钱。而在民间“票据圈”中,任何一个没有相当信用资产的第三方的“代收代付”都不能保证能够支付票据款或者背书票据。而信用等级必须由一定的“信用资产”来支撑。没有信用资产支撑,仅靠个人信誉或者历史上的荣誉都是靠不住的,这不是对于他人的不信任,而是对人性(趋利避害)本身的考量和对前人吸取教训后制定的“系统自动票款对付”机制的敬畏。
其次,即便是某个(值得信任的)第三方公司愿意帮双方同时“代收代付”,由于票据行业存在“金额巨大”的特征,每日会产生数以千万的巨额银行流水,而该第三方并非合法注册的交易机构(我国采取“做市商”特许制度),马上会被国家机关和银行的“反洗钱”预警系统监控,造成票据或现金被冻结,长期占用资金(票据)无法正常交易的意外情况发生。
票据不兑付的后果和如何核户的建议,请关注“核户的困惑和交易风险的防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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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鑫鹏 上海律协金融工具委员会专业委员
朱 倩 上海大学法律金融学博士生
2022年10月10日
来源:票据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