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新规发布在即,会有哪些变化?
时间:2022-11-18 14:13 阅读量 389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出台后,无论是纸票还是电票,最长期限均统一为6个月,变化在于电票的最长期限由1年缩短为6个月。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将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变化在于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从银行承兑汇票中分离。
1997年的《管理办法》仅对贴现环节明确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管理办法》修订稿对银票和财票的承兑环节、票据贴现环节均明确应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更确切地说是银行和财务公司应承担两个环节审核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责任。
银行、财务公司、企业作为承兑人应按要求披露相应信息,区别在于财务公司、企业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人信用信息,银行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
银行、财务公司、企业作为承兑人如果发生持续逾期或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达到一定条件,相关业务将受到限制。
银票和财票的最高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该承兑人总资产的15%。银票和财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承兑人吸收存款规模的10%。这两项指标已经在前不久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了明确。
新增票据经纪机构类型,票据经纪机构可为票据贴现提供撮合服务。票据经纪机构应为票据业务活跃、市场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不限定为银行,当然也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尤其是票据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应严格隔离。
供应链票据被定性为电子商业汇票,需遵循票据制度规则,相较于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目前供应链票据受到的约束明显更多。
来源:票风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