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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业务不能用法律代替全部风控,法律最多只能解决还款意愿,不能解决还款能力!

时间:2022-11-23 11:54        阅读量 348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治的环境也越来越好,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是越来越强了。

不仅在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中,还是企业经营中,遇到问题,也都会找身边的亲朋好友或者专门律师,来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问题,用法律的工具来保护自己。

在所有的行业里,好像没有哪个行业,比金融行业更重视法律了。

不能说每个金融机构都有自己专门的法律部门,还有外聘的律师来把关控制法律风险,其实也差不多。

那为什么金融行业会这么重视法律呢?

因为金融运行的规律就是用制度和规则把各个主体进行一系列的安排。

这种安排,主要靠法律和协议来实现其目的。所以金融行业,非常重视法律。

这种安排,主要除了国家来主导来保障金融机构稳定发展,也是起金融业务本质所决定的。

这里说的金融机构,其实主要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例如银行、保险、证券等。

其他的非传统金融机构,其实也是在延续和借鉴传统金融机构的做法,也同样,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但是协议的安排,法律只是其中一部分,重要的还是各个主体之前,权利和义务的约定,靠这些主体来互相支撑着业务的开展,机构的稳定。

但是很多非传统金融机构,并没有理解这其中的逻辑,盲目学习传统金融机构的做法,最终传统金融机构没事,自己完蛋了。

我们今天就拿法律来说一说,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事。

很多非银供应链金融公司,绝大多数也是和金融机构一样,非常重视法律对自身权益的保护,自己建立法律团队,还要外聘律师。

有的企业,干脆就把法律的风控代替公司全部的风控,法律部门和律师说这个业务能干,就干。法律部门和律师说这个业务不能干,就不干。

我觉得这有严重的问题,倒不是说法律在风控中没有用,相反,法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具,只是这个工具并不是万能的,是有局限的。

01

法律具有普遍性和滞后性的缺陷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同道德、文化、伦理等一起共同保障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能够有序、稳定的进行。

但是任何工具,有优势就有劣势。法律也是一样。

法律的缺陷,就是普遍性和滞后性。

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为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或国度的一般人或组织的行为,规定了统一的和普遍的模式、方向和标准。

表面上法律是保护了所有的利益,那是必须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保护,超出就不保护了。

但现实中,特别是在这个多元价值观的文化中,法律不可能把所有的利益、价值都保护好,它只是保护大部分的利益,其他人就需要放弃你自己的利益,遵守法律。

记住,法律的制定是维护整个社会秩序的,虽然最终会落实到具体的人,但不是说法律会照顾到每个人的利益。

法律的滞后性,就是说法律是取决于立法者的认知水平等一系列因素,当在制定某个法律的时候预测的情况总是有限的,而社会又是快速发展的,此时先制定下来的法律对于新出现的新情况可能有顾及不到之处,这就是法律的滞后。

法律的滞后性,意味了法律不适应发展保护的目的了,最终会影响到具体的企业或者人。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如何才能实现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实现我们自身的目的。

或者说,我们要考虑法律的后果,最终是选择遵守法律,还是违法,还是走擦边球。

02

法律只能解决还款意愿,不能解决还款能力

法律工具,只能是在还款企业,有钱有资产的前提下,对方不给,自己又不能去抢的情况下,通过法律工具,利用国家强制力来实现拿回钱或者资产的目的。

但是如果对方什么都没有,就比较麻烦了。

如果真的是资不抵债了,对方企业还可以根据法律进行破产。即使通过法律最终赢得了诉讼,拿到一纸胜诉的判决,如果对方什么都没有,等于0.而且诉讼的成本,你自己还要承担。

这成了赔本的买卖了!

所以,法律不能解决企业还款能力的问题,最多只能解决还款意愿的问题。

有人会问,为什么不给有还款能力的授信呢?

因为企业经营是动态的,不是死的。刚开始授信的时候是有资产的,但是随着时间的变化,企业的经营,包括资产也会变化,特别是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主要是针对的动产和权利,不像不动产,随时有可能灭失、挪走、或者是贬值。

03

即使法律解决意愿的问题,但是仍然有很大的缺陷

刚才,我们分析过了,法律只能解决企业还款意愿的问题,不能解决还款能力的问题。

但你仔细想想,法律其实在还款意愿方面也有非常大的缺陷。

1、 每个法院审判结果不一样;

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是成文法国家。什么意思?就是同样的案例,在一个法律判的结果,再另外一个法院会出现另外的结果。虽然现在最高人民法院也是推案例,但是中国太大,太复杂,也只能说起点作用。

因为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存在完全一摸一样的案例,即使有,因为是成文法国家,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他们对同样的法律,可以做出完全不同的解释。

因为法官也是人,也是受到自身的认知、利益等因素不同,会对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看法。

为什么有的金融机构会在协议里选择管辖的法院,就是希望能够判决稳定一些,自己有个预期。

2、法院执行比较难;

即使企业有资产,法院的判决你也胜诉了,可是判决是需要执行的。执行难,在中国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有人说,执行多简单啊,法院的人一去,直接查封拿走不就得了。肯定没这么简单,别说是实物资产执行多难,就是白花花的钱放在银行,法院执行起来都有些困难。

如果不是败诉方主动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强制执行,败诉方就会有很强的抵触心理。

法院执行还有非常强的时效性,因为企业的经营是变化的,法院又不是你一个案子,都非常忙,如果执行不及时,本来企业有资产可以执行的,很容易被企业给挪走了。

所以,法院执行,其实是一个非常棘手的业务。

执行除了要照顾被执行的具体情况,还会涉及到被执行人找关系的因素。

找关系,影响着整个法院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全过程。

04

外聘律师的意见要会听、会用

很多企业除了在内部组建法律团队外,也都会外部聘请律师,来弥补内部法律团队的不足。

那么为什么公司内部有法律部门,还去外聘律师呢?

一是外聘律师综合专业能力强,因为见多识广嘛;二是外聘律师司法资源多。

所以,内部法律部门和外部律师共同构成了很多企业法律风控方面的强大支撑。

外部律师和内部法律部门,除了以上我们说的两点不同外,外部律师是有管理部门的,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司法局。

这就决定这外部律师,不可能像内部的法律部门,一切以公司利益为主。除了要以公司的利益为主外,还要在执业的过程中,还要严格执行律师法及其相关的执业规范。

也就是说,律师的意见和方法,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违法的是不能提供给当事人或者委托人的。

但现实是,法律风险只是我们所有风险中的一种,并不是全部,我们在决策的时候需要把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一起考虑,而不能单独去考虑法律问题。

所以,因为法律自身有局限性,在现实中,我们不可能听律师说不行就不行,说行就行。

05

努力合法、少量擦边,尽量少违法

我们分析过了,法律自身是有局限性的,特别是在中国,目前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应该说是在法治的路上。

我们不管在立法、执法和司法,都有很多的不足。

在一个人治和法治一起治理的情况下,给我们企业未来的经营带来了非常大的不确定性。

经常有人说:严格立法、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

所以,我们遇到业务与法律冲突的时候,尽量采取改变交易结构,符合其法律规定。

或者是尽量找到法律模糊的地段,尽量不要去违法。

对于法律模棱两可的地方,也要从法律的制定的目的、保护的利益、从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面,看看到底是法律背后真正的意义,然后设计交易结构或者是商业模式。

当然了,一看法律的后果风险轻,而自己的利益又特别大,又设计不出交易结构或者商业模式符合其法律规定来,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违法行不行?

这个只能是企业自己决定了!我就给不了什么意见了!毕竟不管是收益了还是损失了都要你自己来承担,我又不承担。

06

综合考虑,利用概率综合做决策

因为供应链业务具有产业和金融双重属性,参与主体多、环节长,所以导致引起风险的因素非常多。

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单一的看问题,更不能采取单一的措施来防范风险。

法律风险只是供应链金融风险的一部分,除了法律风险,还包括道德欺诈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公司流动性风险、监管风险等一系列的风险。

这么多风险,只靠法律工具,肯定不行。

这些风险的防范需要设计到公司的商业模式设计、资源的整合、组织能力的加强、、、等方方面面。

所以,很多公司只靠法律风控,来解决公司的全部风险问题,这肯定是无知的。

我们需要把所有的风险因素综合起来,进行加权评估,然后再根据自己的目标、利益、损失、成本等综合因素,进行决策。

对于未来,都是随机和不确定的,对于未来最好的工具,就是用概率法。

我也不建议,公司用一直做律师的人做风控总监,除了个别律师,能够跳出自己的思维圈外,绝大部分律师,特别是长期干律师工作的人,是不适合干风险总监的。因为他们有严格个规则思维外,知识也太单一。

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

我也不建议,在公司内部,设立风险管理部外,再设一个与风险管理部平行的法律合规部,因为法律合规本身就是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如果单独独立出去,不仅会增加管理成本,还会阻碍公司发展。

好的办法是,把法律合规统一划到风险管理部,所有的风险统一由一个部门管理。

其实我个人,也是学法律的,后来做了律师,深知律师思维的局限,后来改行做研究,从经济、社会、心理学、数学、管理学、商业、金融等多个维度来理解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律。

我发现,当你从更多维度看一件事的事情,相比单一法律维度,完全是不一样的天地和看法。

作者:鲁顺     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院长

来源: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