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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交所时代我国商业银行票据风险管理的新情况

时间:2022-12-09 11:27        阅读量 511

(一)电子票据替代纸质票据使银行承兑汇票的假票风险大大降低


目前,我国100万元以上的票据必须采用电子票据的形式。对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而言,由于在源头上承兑环节由商业银行把控,之后的流通和环节都在网络上进行,大大挤压了假票的空间,尽管市场上曾出现过通过代理和假手续网上签发假银行承兑票据的案件,但堵塞漏洞之后,市场上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就很少见了,这使商业银行面临的假票风险压力降低了。


(二)假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呈现高发态势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企业签发和承兑的,冒名信誉好的企业开出商业承兑汇票的现象时有发生。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其他不法手段获取资料,伪造印章,假冒央企等信誉高的企业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通过电子汇票系统利用伪造身份开立商票、承兑假商业承兑汇票更加方便了


(三)商业银行票据操作风险以新的方式出现

通过上海票据交易所进行交易,有统一的清算和票据托管登记制度,以往纸票情况下交易的验票、背书、背书出证明、粘单等问题都不存在了,为交易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传统的操作风险降低了。但在现有的票交所技术条件下,产生了新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录入错误的风险
录入错误将由“录入行”承担相应损失,这对信息登记的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票据业务处理系统技术风险
票交所交易均在系统中完成,对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开放,这有利于提高市场活跃度,但每家金融机构的科技水平参差不齐,如果存在技术漏洞就可能导致交易失败甚至损失,因此商业银行要十分关注在系统衔接、维护、升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

3.交易指令录入错误风险
在票交所系统上可由交易员完成交易的所有步骤,有些操作人员可能对新模式新流程不熟悉从而因操作不慎产生操作风险。票交所模式下交易员单人即可完成交易,这种新旧模式切换的过渡转型,弱化了对道德风险的防范,极易产生风险隐患。票据市场参与主体日趋多样,部分经营机构经营管理水平、技巧、策略都参差不齐,对票据业务关键风险点的把控缺乏经验,制度建设上也存在缺失,操作风险有所提升。

(四)交易效率的提升和信息的广泛性使商业银行票据经营的流动性风险有所降低

在柜台交易状态下,交易信息的获得主要靠电话和微信群的沟通,以及票据网上信息的发布和线下沟通,沟通效率低,传播范围小,而通过票交所,票据买卖的信息集中展现,交易所系统撮合交易,交易的效率大大提升,这对于提高票据的流动性很有好处,随着技术的进步、市场的统一,票据的流动性风险有所下降。票交所时代,票据交易环节实行 DVP 清算模式,票据的交易、线上托收、追索也都通过直接扣划参与者账户款项实现,降低了票据的流动性风险。


(五)其他新风险和漏洞

1.保证待签收
票据市场上出现了不法分子偷换票据“签收”的概念,将尚未经承兑的“银行承兑”票据,通过发起“保证申请”的方式“卖”给企业。由于接收企业未仔细鉴别提示签收的申请类型,导致其产生资金损失及因为提供保证而承担票据保证责任。若商业银行购入该类票据,将面临重大风险。为此上海票据交易所专门进行了风险提示。

2.提示付款待签收
有些承兑人对于系统提示的“提示付款待签收”置之不理,导致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迟迟收不到票款。司法裁判的主流观点认为承兑人这种“提示付款待签收”的持续状态已经构成实质上的拒付行为,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3.同业户问题
不法分子通过同业户开立程序,控制银行同业户开立“真冒名银票”。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同业户开票时相关信息是否要回转到被开立银行系统进行确认验证

4.开立企业户问题
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以不法手段获得企业资料并在银行开立账户,通过该账户开立“真冒名商票”。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开立的一般企业户没有经过该企业所在基本户的确认。

5.电票系统不完善问题
部分银行的电票系统即使在开立企业商票时,其承兑人名称可以自行修改,致使部分本身是商票的承兑人名称被写出银票。

以上的风险和漏洞,可以通过完善系统和内部控制流程来进行堵塞。


来源:网络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