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提示付款,这3种错误操作,别不当回事
时间:2023-01-12 12:53 阅读量 514
在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后,想要获得兑付,那就得去操作提示付款。
不过对于这个电子商业i承兑汇票提示付款,很多持票人也是各种作妖,不按照《票据法》来操作。
有的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就发起了提示付款,有的则是逾期后才发起提示付款。
在此,商票易小编跟大家详细探讨一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的那些错误操作。
错误操作1:提前提示付款
如果持票人在这一商票到期前就发起提示付款,一般情况下,承兑人都不会兑付。
但是如果承兑人拒付的话,会产生拒付笔数到历史兑付记录上,所以大多数承兑人都是选择不应答。而在这种情况下,承兑人的开户银行也没有权限去代为拒付的。
这个时候,票据状态就会一直显示为提示付款待签收。
而不少票据新手,都不会说在商票到期后重新发起提示付款的,这样就很可能会让自己处于逾期操作的情况,最终丧失部分追索权。
错误操作2: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但是清算方式选择错误
一般情况下,持票人提示付款选择线上清算。
(1)然而总有一些小白选择线下清算。这时候承兑人就无奈了,他不想走线下清算方式,因为走流程太麻烦,也不想让持票人养成线下清算的坏习惯。这时候聪明的承兑人会电话主动联系持票人,让持票人撤回票据提示付款操作,重新发起线上清算提示付款。如果承兑人联系不到持票人,理性的做法是拖着,拖到持票人慌了去主动联系承兑人。因为承兑人拒付的话会产生拒付记录。
(2)还有一些小白会提示付款的时候会选择线上清算,同样是错误的。因为有两种情况下只能选择线下清算:①持票人和承兑人开户行为同一家银行②持票人或承兑人开户行有一家是财务公司(宝钢、海尔、海信、上汽、美的、兵工、一拖财务除外)。
错误操作3:提示付款期结束了,忘了提示付款,票据都逾期了。
这种情形很常见,有些持票人账户上很多票据,他的财务都记不住哪天到期。有什么影响呢?逾期后再提示付款,未说明合理理由的,承兑人可以拒绝付款,这时候持票人只能追索出票人和承兑人,不能追索其他背书人。有一种好的技巧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去跟开户行签约网银自动提示付款功能,平安、兴业等大行的都有这个功能,只是有些城商行、农商行没有这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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