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发展简史(1997-2023)
时间:2024-01-24 14:47 阅读量 294
一、起步阶段(1997年—2008年)
1997年,参考《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500)制定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颁布实施。初期由于国内绝大多数企业对国内信用证较为陌生,头两年未发生一笔业务。1999年,中国银行山东滨州分行作为开证行开立了全国第一笔国内信用证。
此后,国内信用证业务开始缓慢发展。2006年,全国国内信用证开证量达805亿元,2007年则突破千亿元大关。2007年,中国银行复制国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率先推广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内信用证开证量小幅回落。这一时期,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参与者主要为中国银行等国有大行,其中中国银行业务量全市场占比40%左右。
总体来看,虽然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功能类似,但与成熟的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国内信用证环节多、手续繁琐、技术复杂,而且费用相对高,也没有转让流通性。因此,这一时期,国内信用证并没有票据发展得快,2008年,票据的签发量为7.1万亿元,而国内信用证的开证量仅为1千亿元左右。
二、高速发展阶段(2009年—2012年)
2009年之后,国内信用证业务进入一个高速发展阶段,2009-2011年连续三年国内信用证的增速分别高达71%、156%、113%,并于2011年国内信用证开证量首次突破1万亿元,即使是2012年的增速也同样高达43%。这一时期,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参与者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股份制银行业务量占比快速上升,国有大行市场份额显著下降。
2008年年底,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经济刺激举措,其中包括“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在此背景下,银行信贷开始大规模扩张,包括国内信用证业务和票据在内的贸易融资业务获得了快速发展。这一时期,票据的签发量由2008年的7.1万亿元上升至2012年的17.9万亿元,同样也是票据业务发展最快的一段时期。
在“四万亿计划”的刺激下,银行大力扩张信贷,但却遭遇了“贷存比”的硬约束,无论是票据还是国内信用证,都出现了各种逃避信贷规模的手段,这也为票据和国内信用证的后续发展埋下隐患。例如国内信用证同业代付业务,委托行在会计科目上记在表外,代付行记在“同业资产”,均不受贷存比或信贷额度限制。
三、监管治理阶段(2013年—2015年)
2012年8月,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同业代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37号),基本叫停了国内信用证同业代付业务。同年12月,银监会也下发《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指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快速增长,票据业务风险隐患逐渐积累,应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国内信用证与票据一道进入监管治理阶段。
2013年,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规定,与银行承兑汇票100%的信用转换系数相比,国内信用证信用转换系数仅为20%,银行开证的资本占用仅为银票承兑的五分之一。受资本约束的中小银行开始发力国内信用证业务。
2014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根据规定:同业代付原则上仅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贸易结算。明确禁止开展国内信用证同业代付业务。
2013-2015年,国内信用证业务量由此前的高增长快速回落,2013年,国内信用证开证量与上一年基本持平,2014年增长23%突破2万亿元,2015年则出现负增长。这一时期,国内信用证市场格局又进一步发生变化,国有四大行业务在收缩,股份制银行和一些中小银行业务在扩张,工行、中行、建行三大行的合计开证份额下降至仅为19%。
与此同时,部分银行不满足于通过福费廷转卖解决信贷规模约束,开始了跨条线的业务创新,推出了同业投资模式的福费廷和基于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的资产管理计划,与这一时期的为逃避信贷规模而票据资管计划类似。
四、规范发展阶段(2016年—2019年)
2016年4月27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新版)([2016]第10号公告),新规在业务主体、适用范围、开证保证金、期限、开证行付款独立性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变化,包括扩大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适用的范围,由商品交易扩大到服务贸易,明确了国内信用证可转让,取消了保证金比例的硬性规定,信用证付款期限由6个月延长为一年。
2016年8月18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国内信用证审单规则》,指出:发票须是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原始正本发票,且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且增值税发票须为通过税控装置制作的原始正本。2019年7月4日发布《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福费廷业务指引》,规范了国内证福费廷业务要求、使代理福费廷业务合规化。
这一时期,国内信用证市场规模平稳增长,2016年国内信用证全行业开证金额再次突破2万亿元。国内信用证此时面临的痛点有:国内信用证业务依然需要大量手工处理,缺少跨行信息交互平台;与票据一样,国内信用证的贸易背景真实性核实较难,有可能被异化为融资工具。
五、电子化发展阶段(2020年—2023年)
2019年12月9日,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正式上线了国内电子信用证信息交换系统(ELCS ,简称电证系统),开启了国内信用证的电子化进程,也实现了我国跨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电子化处理。
2020年7月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协会跨行国内信用证产品指引(2020)》的通知,对国内证业务的定义、流程、福费廷转让、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风险防范等内容给出了指引。和2017版相比,国内证办理渠道新增同业认可的电子渠道,指引配合人行新推出的电证系统,推动国内证逐步实现电子化。
2021年3月29日,电证交换系统福费廷子系统 (LCFS) 上线运行,该系统的成功上线标志着电证系统实现了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
2021 年 9月 30日,为支持和规范国内信用证下增值税发票交单流程,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成功投产数字金融供应链平台发票登记与查询功能(CSSD),有利于金融机构间信息共享合作,防范金融供应链下发票重复性融资风险。
2021年11月16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明确国内信用证项下电子发票交单有关规则的公告》。发票在国内证业务具有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该公告进一步强化了人行电证系统的地位,也促使更多开办国内信用证业务的银行接入人行电证系统。
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数字供应链金融平台(简称DSFP)实现了国内电子信用证(ELCS)、福费廷(LCFS)、发票登记与查询(CSSD)等功能的整合。截至2023年11月25日,国内电子信用证功能ELCS共接入148家银行、福费廷功能LCFS接入106家银行、发票登记与查询CSSD共接入95家银行。
根据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的数据,自2019年底电证系统上线以来,国内电子信用证开证金额连续四年创新高,2023年上半年电子信用证开证金额近1万亿元,同比增长60%,电子信用证市场占有率预计突破50%,电子信用证跨行证市场占有率预计突破90%。
2020年以来,国内信用证市场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尤其是2022年以来。据银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22年我国主要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总量同比增长33.16%。2023年以来,伴随票据最长期限由1年缩短至半年,2023年11月1日资本新规落地,银行在国内信用证开立时的资本占用继续低于票据,国内信用证的优势愈发凸显,市场规模继续快速增长。
参考资料:
重新审视国内信用证业务,刘云飞 邓晓泉 朱绪刚,中国外汇
国内信用证电子化发展探析与思考,马慧琴,甘肃金融
来源:网络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