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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现实价值、短板约束与重要举措

时间:2024-02-26 14:23        阅读量 169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中国已是金融大国,但与金融强国目标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要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发展目标,着重强化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提高金融监管效能;将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作为金融强国建设的首要工作,提升金融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强化内外金融利益关联,大力发展跨境金融基础设施、跨境金融业务和国际金融中心;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实现长期、包容、内外互动的高质量发展,使改革、开放、发展和稳定相互支撑。

原文刊发于《改革》2023年第12期,受篇幅限制,文章将分为上下两篇推出,本文为下篇。

 

04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举措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党中央就金融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当期和未来较长一段时间金融系统工作的主线。金融强国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强化战略引领和组织保障,着重全面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着力补齐金融基础设施、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和服务、金融制度体系的短板,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要全面加强全球金融治理,提升中国在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要有效统筹内外两个市场,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实质提升中国金融体系在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
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把关;发挥好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第一,强化中央金融委员会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抓总”功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加强规划引领,目标导向和短板补齐,制定金融强国发展目标,着重提升金融强国的战略规划和长期部署水平,着力强化制度、法律和政策稳定性,着眼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将金融强国一张蓝图绘到底。第二,强化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对金融系统党的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功能。提高金融系统政治站位,切实提升金融体系党建水平,确保金融系统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有效促进金融强国战略部署转化为政策执行力,畅通政策实施体系。第三,重点发挥一行,一会和一局的金融管理功能。中国人民银行应着力强化货币政策制定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确保币值稳定和系统稳定,着力推进国际金融货币合作和国际金融治理,提升中国货币金融体系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中国证监会要注重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有效提升直接融资比例,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的长期资本供给和金融服务保障,重点服务科技创新。同时,提升债券市场统一化水平,不仅着力于内部储蓄投资转换机制,而且中长期要致力于全球储蓄投资转换,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提高金融市场国际资金调拨和资源配置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发挥除证券业外的统一监管职能,通过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体系,着重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重大风险,提升监管有效性。同时,还需提升银行、保险等重点行业发展质效、创新能力和国际服务水平,建设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银行业、保险业和资产管理业等。第四,优化中央和地方职责分工。提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领导功能,强化金融管理系统的专业垂直管理体系,提升金融决策,领导和管理的集中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通过优化法律制度体系和职责分工体系,明确地方党委、政府和金融部门的金融管理权责,着重发挥好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提升金融发展一体化、法治化和市场化水平,优化中国金融体系营商环境,为国外金融机构和各类资本提供稳定的市场生态和政策保障。

(二)
明确发展目标,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第一,明确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金融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要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战略目标,着力支持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从这个角度看,加快金融强国建设战略目标的提出首要是服务内部发展目标。第二,明确金融强国建设的三个重点工作。第一个重点工作是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共同富裕,第二个重点工作是更加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第三个重点工作是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从三个重点工作看,金融功能发挥、金融系统稳定和金融监管有效是金融强国建设的基本发展要求。第三,明确金融强国的内外关系。在开放条件下,一个国家金融发展必然涉及国内和国际两个金融市场的关系。中国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核心目标是为了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形成内外两个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升国家金融竞争力水平,是为了更好地促进资源配置的内外交互,提升包括金融要素在内的资源配置效率,而不是与当前或未来金融强国的存量博弈甚至零和博弈,更不是着眼于打破国际货币金融秩序。在理念和目标上,要避免将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过度泛化为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而应着力于多元化融合。从中国与当前金融强国的比较来看,中国金融改革发展首先要“向内看”,致力于补齐或优化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不断完善金融制度。同时,更要将金融改革发展与金融强国建设、经济体制机制改革或重大结构性改革紧密关联在一起,全局谋划、系统推进。比如市场与政府关系,如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得到提升,金融要素和金融市场就能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这样才能提升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市场体系、主权信用货币、金融制度规范等的国际竞争力。又如,在一个拥有14亿人口且处在快速老龄化的金融大国中,为了做好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国内金融市场应加快提升具有稳定收益且风险较低的产品供给的能力。由于国债等低风险金融资产规模有限,金融市场普遍缺乏高质量资产,面临“资产荒”挑战。与此同时,对接国际金融市场的能力和水平也亟待提高,一方面,国内金融机构投资国际金融市场的绩效不佳,另一方面,国际金融机构代理国内资本投资国际金融市场的规模也较为有限。国内资产管理机构普遍面临内部“资产荒"困境,同时缺乏投资境外高质量资产的能力或通道。加快金融强国首要是强身健体、发挥功能、服务实体、控制风险。当然,中国金融改革发展必然包括金融开放,加快金融强国也要“向外看”,学习先进经验,提升竞争能力,找寻特色化、差异化、包容性发展道路。

(三)
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供需匹配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首要任务,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工作。没有补齐金融强国发展短板,没有现代金融基础设施,没有市场化定价配置机制,没有动态匹配的供求关系,没有建立内外交互的国际金融中心,金融强国也无从谈起。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首要任务,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工作。没有补齐金融强国发展短板,没有现代金融基础设施,没有市场化定价配置机制,没有动态匹配的供求关系,没有建立内外交互的国际金融中心,金融强国也无从谈起。第一,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就是有效发挥金融体系资源配置的功能,降低融通成本,提高中介效率,优化分配机制。中国经济金融运行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供给侧结构性的,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中国式现代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部门提出了全局性、系统化、综合型和国际化等多元需求,要求金融部门加快落实金融强国战略,通过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对接需求、内外统筹,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匹配金融需求,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中国金融体系的主要矛盾是金融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还不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因而需要针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系统需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金融供给短板,大力发展现代金融市场,进一步匹配服务现代化的功能性,特色化和国际化需求。在功能性需求方面,既包括现代化对应的交易促进、信用转换、风险管理、政策传导、市场约束等基础性金融需求,又包括与经济扩张、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相对应的配置型金融需求,特别是科技创新的长期资本需求;特色化金融需求主要包括共同富裕、绿色发展等相关的高质量金融资产、财富管理、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等需求;国际化需求则主要包括跨境金融基础设施、贸易投资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与金融市场开放等跨境金融服务体系。第二,深化要素定价机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金融市场。一是促进银行间市场发展,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提升隔夜拆借利率、七天拆借利率和贷款基准利率(LPR)等的功能,重点推进短期利率锚和存款利率锚等基础利率形成机制。二是大力发展国债市场,实质提高国债发行规模,加强国债收益率曲线建设。创新现代财政理念,强化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提升中央政府在国家负债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出发,全面优化国债发行规模和期限,形成平滑国债收益率曲线。要大幅提升国债发行规模以缓解地方性债务过度扩张,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关系。同时,为包括全球主权财富基金、资产管理机构、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商业银行等在内的多样化投资者提供“无风险资产”。三是加强内外市场关联,深化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服务内外市场主体需求为基础目标,优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改变过度盯住美元双边名义汇率的状况,强化一篮子货币的定价功能,提升外汇市场弹性和韧性,有效缓释外部风险。强化中国主权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人民币在跨境贸易结算、海外直接投资、大宗商品市场定价、官方储备资产等领域的地位和作用,着力提升中国资产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四)
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强化内外金融利益关联第一,强化内外金融利益关联。一个国家要实现伟大复兴,必然是一个与世界经济交互不断深化的过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要坚持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金融系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以及全球和平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在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过程中要提升内外资源、内外市场和内外大局的统筹水平,不断完善跨境资源配置机制,有效提升国际化资源配置效率、水平和竞争力。第二,建设有效支持新发展格局的金融基础设施。按照国际标准,着力外部链接,着重加强资产登记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包括中央对手方),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重要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等的建设,加强补齐短板,注重软件建设,着力法律制度、监管规范、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软件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加强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资产权益保护,鼓励金融科技创新,提升数字金融竞争力。第三,大力发展国际金融中心。国际金融中心是一个国家金融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充分融合经济系统竞争力,金融中心竞争力以及金融创新稳定性,以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市场为基础支撑,以金融制度优化为保障,提升银行部门国际化水平,强化资本市场优质资产供给能力、引领金融创新发展步伐、加强金融监管有效性,形成以香港和上海为两大国际金融中心的全球性金融资源配置体系。通过金融功能优化,有效集聚要素资源,基于集聚效应和溢出效应形成金融商业生态建设与金融市场功能发挥的动态循环,并有效促进国内和地区生产效率提升。通过集聚效应对区域和全球金融资源进行配置,进而提升区域和全球经济的质效。以推进两大国际金融中心创新带动其他领域的创新,比如信息系统的技术创新效应、数字经济的双边或多边市场效应,为国内、区域以至全球生产率的提升提供更为扎实的保障。第四,促进跨境金融发展。基于金融高水平开放的战略要求,从金融强国内外金融需求的供求匹配上,跨境金融领域需要着力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跨境金融基础设施方面,要强化与现有国际支付清算机制合作,积极参与全球与区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深度参与国际金融标准、规则、制度等的制定。通过机制安排或基础设施,确保特殊情形下内外交易的顺畅性,着重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的跨境交易交割。二是在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跨境金融服务方面,要以国内外市场主体需求为基础,着力提升跨境交易、贸易融资、外商直接投资或海外直接投资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国际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水平,推进贸易与投资数字化进程,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三是在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开放方面,要将高水平开放战略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秉承同等国民待遇原则,以统筹内外两个市场和内外两个大局为关键举措,通过深化金融对外开放和提升市场机制弹性来缓释国内经济金融体系面临的冲击。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引进来”和“走出去”,采取国民待遇原则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序推进重要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重点推动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的开放,优化金融业务许可制度,夯实金融系统链接内外两个市场的业务基础。四是在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应以需求为支撑、以市场化为基本原则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继续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着重强化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人民币金融资产供给等环节,提升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水平。同时,有效统筹协调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三大进程,从金融强国发展内在要求和金融系统全局稳定角度稳慎统筹推进资本项目开放。

(五)
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金融高质量发展确保高水平安全第一,坚持高效发展。金融强国必定是一个高质量发展的过程。要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扎实推进金融开放进程,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着力金融高质量发展。避免金融安全内涵过度泛化,要以改革,开放和发展的长期动态优化来提升金融市场功能和风险应对能力,而不是以封闭来确保长期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不发展是最大的风险隐患、最大的安全威胁。具有广度、深度和充分流动性的高质量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是金融强国建设的基础。第二,坚持稳定安全。金融强国是一个长期改革、开放和稳定动态统筹的发展过程,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原地踏步;既不能故步自封,也不能拔苗助长。要充分认识到资本账户开放是金融强国建设的必要条件,以及资本账户开放可能存在的安全挑战,全面统筹金融强国承担全球流动性供给和维持内部主权信用或币值稳定的内在冲突,清醒认识到金融强国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更重要的是,需建立健全外部风险和安全的防范化解机制,提升外部冲击的应对处置能力,着重防范跨市场、跨行业和跨境共振风险,确保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第三,坚持内外统筹。金融强国是一个内外优化过程。应将金融强国建设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目标紧密关联在一起,系统谋划、稳健推进、以内为主。通过加强制度规范、金融监管和市场体系建设,提升金融高质量发展水平,夯实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内在基础。着力提升金融风险应对和全球政策协调水平,以金融监管标准优化、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全球流动性保障机制和东亚及全球金融安全网络建设为支撑,夯实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外部基础。当国内和国际金融体系面临重大的风险冲击时,中国在进行有效应对的过程中,还需要与当前国际社会特别是主要发达经济体共同承担“最后贷款人”职能,共同为国际金融稳定作出贡献。第四,坚持全球治理。在一个开放的系统中,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有责任有义务当然也有权利更加全面深入地参与到国际金融治理体系之中。国际金融治理是一个基于法律、制度、标准和规范,以主权国家为核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复杂体系。在加快金融强国建设的过程中,中国一方面要追求并确保与经济地位相适应的治理权利,另一方面也要承担好与经济地位相适应的治理责任。比如在绿色发展领域,中国和美国是两个核心大国,绿色金融及其治理具有较强合作基础。在补齐金融制度短板过程中,要注重与数字经济等发展主流趋势相融合,深度参与数字金融等发展和监管原则、规范和标准的制定,着力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制度能力。
(本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优势学科项目(金融监管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课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22MGCZD011)研究成果)

文章来源于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