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交所进一步明确:票据逾期异议申请流程
时间:2024-03-05 18:47 阅读量 207
关于票据逾期异议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用户:
根据《商业汇票信息披露操作细则》第二十五条,对票据逾期有异议的,用户(承兑人)可向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申请核对。对于节假日规则不一致、疫情原因、诉讼纠纷、资金账户司法冻结、开户机构系统问题、不可抗力等非承兑人原因导致票据逾期的,票交所受理异议申请后,将核对申请资料,并告知申请人核对结果。具体申请资料和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资料
票据逾期异议申请资料应包含申请函及相关证明文件。用户应在申请函中说明具体逾期原因、列明逾期票据清单,并将相关证明文件作为附件。各类逾期原因所需证明文件如下:
(一)节假日规则不一致
因区域性、少数民族节日等地方特殊节假日安排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不一致导致票据逾期的,用户异议申请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地方政府调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性文件。
2.企业经营场所证明。企业经营场所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经营场所不在营业执照住所地的,需提供企业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二)疫情原因
出于疫情防控需要,用户经营场所被封控导致票据逾期的,用户异议申请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政府机关发布的疫情封控通知。通知的疫情封控期间应覆盖提示付款日至最后应答期限;票据到期前提示付款的,应覆盖到期日至最后应答期限。
2.企业经营场所证明。企业经营场所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经营场所不在营业执照住所地的,需提供企业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三)诉讼纠纷
对于刑事纠纷,用户拒绝付款导致票据逾期的,用户异议申请需提供司法机关判定票据无效或持票人无票据权利的文书。
对于民事纠纷,用户对持票人进行抗辩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用户向与其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的,可提供持票人自认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证明或法院判决持票人未履行约定义务的文书。
2.用户向其他持票人进行抗辩的,应当提供法院判决票据无效或持票人无票据权利的文书。
对于有权机关冻结止付,用户拒绝付款导致票据逾期的,用户需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止付文书。
其他因有权机关行使职权导致票据逾期的,用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书。
(四)资金账户司法冻结
对于因资金账户司法冻结,用户无法应答持票人线上清算提示付款导致票据逾期的,用户异议申请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司法机关冻结用户资金账户的裁定或执行文书。用户资金账户有多起冻结的,应至少提供一起冻结金额大于资金账户余额或多起合计冻结金额大于资金账户余额的司法文书。
2.用户开户机构出具的提示付款日资金账户余额小于冻结金额证明;票据到期前提示付款的,为到期日资金账户余额小于冻结金额证明。
3.若用户申请核对逾期信息的票据已结清,还应提供向持票人及时付款的证明。
(五)开户机构系统问题
对于因开户机构系统问题,用户无法应答提示付款导致票据逾期的,由商业银行总行、财务公司或供应链平台向票交所提交情况说明。开户机构提交的情况说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系统问题导致用户票据逾期的情况介绍。
2.已排查确认的系统问题发生条件和详细原因。
3.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的整改方案。
(六)不可抗力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用户无法应答提示付款导致票据逾期的,用户异议申请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用户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相关新闻报道或同质性文件。
2.企业经营场所证明。企业经营场所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经营场所不在营业执照住所地的,需提供企业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二、申请流程
用户应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申请资料至信息披露平台工作邮箱,并留有效联系方式,票交所将核对申请资料并通知用户核对结果。核对通过后,用户应将申请资料纸质原件寄送至票交所。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工作邮箱:ids@shcpe.com.cn
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377号上海票据交易所监测部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关于修正票据逾期信息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