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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洞察 | 金融监管总局重磅发文!释放什么信号?

时间:2024-04-01 09:38        阅读量 164

3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五篇大文章”中普惠金融的总要求下,统筹对小微、涉农等金融服务作出了要求。




说起普惠金融,我们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享受到普惠金融带来的方便与实惠。过去十多年来,从政府提出“普惠金融”并自上而下推出多个政策引导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到市场主体自发在金融科技的驱动下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金融服务可得性有效提升、金融服务成本不断降低,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助力中国创造了世所瞩目的“减贫奇迹”和发展奇迹。




那么,在这个基础上,本次《通知》又传递出哪些新信号呢?




首先,普惠信贷投放将更注重合理与高质。本次《通知》提出要“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力争全年实现监管目标”表述,对比此前的“两增”等表述可以看到,对信贷投放要求从重视“增量”到“合理投放”。特别是对改革化险任务较重的地区,还表示要“实行差异化安排”,强调“合理确定信贷投放节奏”。无独有偶,近期人民银行也多次表态,要更加注重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引导金融机构信贷平稳投放,由此可见,在普惠信贷投放方面下一步也是重结构优化、重存量质效。具体来看,加大首贷、续贷投放,积极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突出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和绿色低碳发展等将是重点。




其次,第三方合作面临进一步优化。对于价格,本次《通知》强调要稳定信贷价格。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利率水平外,特别强调“规范与第三方合作”,要求认真评估合作必要性、服务贡献度与收费合理性,明确“必要时终止合作”。在此之前,围绕降低综合融资服务成本,金融管理部门多次提及要规范、降低贷款、发债等中介环节收费。这也意味着未来监管部门将督促金融机构对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做进一步的规范与优化。




再次,“信贷+”服务将成新重点。发展普惠金融,做到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制是至关重要的。本次《通知》提出,构建“信贷+”服务模式,结合小微企业需要,提供结算、财务咨询、汇率避险等综合服务。这意味着,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将从单纯的“资金供给者”变成“综合服务提供方”。随着近年来行业竞争压力的上升,依托“价格战”来争夺客户显然难以长期维系。当前,随着行业整体净息差的收窄,银行要探索以更优、更全、更精准服务来吸引、留住客户,这既是客户的实际需求,也是银行提升竞争力的需要。




从“有没有”到“好不好”,普惠金融正迈向更深、更实之处。我们期待能有更多机构以更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式做好这项工作,实现普惠金融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也以此为抓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 | 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