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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企代理贸易如何“包装”成自营贸易,净额变全额!

时间:2024-04-15 12:39        阅读量 141

营收规模,对于一个地方国企贸易来说,非常重要,如果是城投一类的,那就更重要了。


这个东西,到底是虚还是真,是应该还是不应该,我们这里不去评论,有时间再聊。


既然营收规模很重要,那就怕自己做的自营贸易被会计师事务所认定为代理,全额变净额,这样,可能一年就白忙活了。


目前对于地方国企贸易来说,影响最大的还不是央企贸易十不准,而是全额还是净额的问题。毕竟国务院国资委针对央企的文件,地方国资委可以不执行。即使复制了国务院国资委的文件,执行还是另外一回事,毕竟中央国企与地方国企还有很大的区别。


如何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如何把净额变全额,是目前所有地方国企贸易,都要思考的问题了。


虽然咋应对,都有可能净额变全额,但是努力毕竟要比不努力要强。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些办法,看看如何把代理贸易变自营贸易,把净额变全额,供大家参考:


其一、上游供应商,不是下游客户指定。地方国企贸易做的很多都是上下游是一起的,这里的一起就是之前人家是认识或者有交易的,然后自己再加入这个环节中。


未来要努力实现,有了客户,供应商自己来找,或者自己有了供应商,才去找这样的客户。


其二、不能签订代理协议。既然是想把代理变自营,把净额变全额,肯定是不能与上下游之间的合同签订代理协议,签了代理协议,那肯定就是按照净额来计算营收。


其三、与下游客户合同约定向下游承担责任。很多地方国企因为自己不懂贸易、不深度参与贸易,就想规避贸易风险,把贸易风险转移给上下游企业。但是不管怎么转,如果想按照全额法计算,必须要对下游客户承担责任。包括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数量、服务等一些问题。


与下游客户的合同中不能约定,商品出现质量等问题,让下游客户直接找上游或者自己不承担责任。


可以在与上游供应商的合同中,把下游的责任转移给上游,当产品质量等出现问题,自己先承担责任,然后再找上游供应商追偿。


其四、尽量用第三方物流。不管是上游供应商还是下游客户,都尽量用第三方物流,或者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自己的独立的物流公司也可以,不能上游供应商或者下游客户的物流部门直接送货或者取货。


其五、变更物流主体。一些上下游强势方有自己的物流,他们会自提或者直供,地方国企无法参与到物流中去。可以换一种方式,把物流的签约主体变更为自己,自己支付运费、仓储费。物流费用的转移,可以通过买卖合同价差的方式进行转移。


其六、物流合同、单据要有自己的名称。这个主要是针对上下游用第三方物流直送或者自提的时候,需要把自己的公司的名称及一些条款加入到物流单据、合同里。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证明,物流是跟自己有关系的,自己也是参与物流一部分的,只是自己不是托运人而已。


其七、最好使用网络货运平台。网络货运平台基本都可以实现数字化,可以实现运输过程的可视、各参与主体信息可视等。除了可视外,网络货运平台作为第三方运输平台,还可以实现分段计算运费,这对于多个贸易商参与的业务中,特别适合。


把现有的,不管是上游供应商还是下游客户自己的车、还是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车,都通过网络货运平台进行交易。


其八、参与发货或者验收;发货、物流、验收,最少得参与一个或者多个环节,不能做甩手掌柜。当然,自己挣的少,如果深度参与供应链挣的还不够成本的。这个参与,其实不一定自己亲自参与,可以委托给第三方(要独立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花点小钱办大事。


其九、上下游合同要独立。地方国企在与上下游合同中,经常会把上下游扯到一个合同里,约定质量、数量、价格、违约等一些条款。如果把上下游在一个合同里都扯到一起,其实就丧失了自主权,跟代理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其十、上游供应商直发下游客户,要有主导行为。地方国企贸易商,很多时候处于供应链的弱势地位,物流自己说的不算。特别是上游供应商强势,要用自己的物流,直接发货到下游客户。


会计准则收入规定,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也就是说,上游供应商是可以代表自己向客户提供服务的,但,这里一定要主导,主导就要有主导行为和主导的证据。


其十一、上下游合同断离。平时地方国企贸易做业务的时候,很多都是上下游合同一一对应的,有一个下游客户就有一个上游合同。


如果我们能够实现有上游合同,不一定马上有下游合同,有下游合同不一定就上游合同,把时间、数量等完全错配,就会能够有效避免代理的问题。


这需要地方国企贸易公司,在一个行业里有一定的规模,有一定存货,再有下游客户买货,直接从自己的库里发货,动态调整自己的库存,当库存降低到预警线的时候,再去上游采购。


其十二、主动贸易风险。是否承担贸易风险,是代理与自营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因为国企贸易公司,不了解贸易,也不深度参与,导致怕贸易风险大受损失,自己没有经营能力,出了风险自己也承受不了。


未来,如果想长久,还是得往深度参与供应链上下功夫、往产业深处延伸下功夫。


这对于绝大部分地方国企贸易公司来说,非常难。这里面除了营收指标太大,几乎没有时间干正事外,集团对贸易公司、供应链公司的认知和定位错误,是个最大的问题。


如果能够做到以上这些条,其实代理真的就变自营了,标题中包装两个字带了引号,主要是引起大家的关注,其实还是鼓励大家自营。


自营还是代理的核心,主要是,是否承担风险、是否承担责任、是否有自主权。


肯定会有人问,


按照你的做法,会计师事务所就能把这些贸易按照全额法而不是净额法计算了嘛?


肯定不行!


为什么?因为我说不算!


谁说的算?


谁说的算谁说的算!


来源:网络公众平台